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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军、程丽代表:
现将你们在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更新基层卫生院救护车的建议”的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为满足基层卫生院医疗急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应对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求,计划通过自筹资金方式,为8家基层卫生院购置更新救护车,总预算200万元。10月15日经公开招标已确定供货商,目前,正在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商定供货时间。各卫生院正在积极筹措购置资金,待供货后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为保证卫生院正常的救护车使用需求,将在新车配备到位后进行旧车报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