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持续弘扬拥军优属光荣传统,激励军人安心服役,建功立业,根据《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和《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张掖市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160号)精神,结合2025年度第八批立功受奖信息审核结果,现就立功受奖的祁佳秀等3名现役军人奖励金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获得团以上表彰奖励,从临泽应征入伍(含外地高校应征入伍)的临泽籍现役军人。
二、奖励标准
获得中央军委授予八一勋章的官兵,奖励50000元;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官兵,奖励30000元;荣立一等功奖励20000元;荣立二等功奖励10000元;荣立三等功奖励3000元;被评为“优秀士官”(士兵)的奖励800元。同一年度获得两次以上奖励的以最高奖励标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