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政策,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3〕39号)要求,经研究,同意按新补助标准发放全县729名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2024年1月份生活补助,按照每服1年兵役每月发放57.33元的标准计算,共计发放217624.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