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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临泽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临    泽    县    司    法    局 县委法治办〔2022〕49号 关于开展“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文化” 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22-11-30 10:33 编辑录入:临泽县政务服务中心编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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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临泽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临    泽    县    司    法    局

县委法治办〔2022〕49号

关于开展“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文化”

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临各单位,各企业:

今年12月4日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也是我国策九个国家宪法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宪法实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按照省市相关精神,决定开展“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文化”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ﻯ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文化

二、活动内容

1.“宪”出才艺

作品类别:书写宪法(书法)、剪纸于行·铭“宪”在心(剪纸)、 法治文艺作品“宪”给党(绘画、歌舞、朗诵等)。

征集对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作品内容:书法类作品围绕活动主题,可以从宪法、民法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中直接选取,通过书法形式,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理念,解读法治基本原则和法治精神,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富有创意。

剪纸类作品紧扣法治主题,将法治文化、宪法宣传与中国传统文化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主题鲜明、构图精巧、创意新颖。

法治文艺类作品凸显法治主题,可以以绘画、歌舞或朗诵的形式表现,作品完整,主题突出,艺术表现形式明确。

作品要求:书法作品书体不限,剪纸、绘画作品以图片形式报送,每张作品图片不小于5M,为jpg或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歌舞或朗诵作品以视频方式报送,时长3分钟以内,横版画幅,16:9比例,分辨率1920*1080, MP4格式。

作品注明主要作者,每部作品只能由一家单位报送,确保作品的版权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以及其他合法权利。优先推荐原创、首发作品。

2.“宪法,我想对您说”

征集对象: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个人和组织。

作品内容:围绕“宪法,我想对您说”主题,展现个人对宪法的寄语,讲述你心中的宪法是什么样的、宪法与我们的关系、宪法如何保障个人权利等内容,或以身边真实的案例谈谈宪法与我们有着怎样的密切联系,内容健康、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

作品要求:寄语内容字数在150-300左右,并提供寄语人电子照一张(彩色),可为工作照片,也可为寄语人与宪法合影,横幅、竖幅、单幅、组照不限,为jpg格式,大小不小于2M。或者拍摄制作寄语宪法微视频,时长1分钟以内,作品画幅宽高比4:3或16:9;分辨率要求不低于1280×720,视频格式为MP4。

三、活动要求

本次征集作品要主题鲜明、导向正确,承诺有完全制作版权并同意授权市县司法局使用。

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12月4日。

作品投稿方式:以个人或者组织进行报送,请报送者对收集的作品进行初步整理,电子稿件发送至投稿邮箱(1354912457@qq.com)或以U盘、光盘形式邮寄至临泽县司法局(邮寄地止:临泽县公安大楼县司法局1215室普法督导股)。各镇推荐报送不少于5件,教育、文旅系统推荐报送不少于5件,其他部门单位至少报送2件。

书画作品请扫描,保证作品的整洁性、完整性。

邮件名称: [“宪”出才艺]作者(组织)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宪法,我想对您说”]作者(组织)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奖励办法及作品展播

1.评选及奖励。本次作品评选工作分为初评、复评、推荐3个环节。初评由报送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报送的作品初评。复评由县司法局、县文联组织专家对报送的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县级获奖作品,评奖数量以报送作品总量确定。同时向市司法局推荐,市上获奖作品由市上奖励。

2.作品展播。12月4日起,征集到的优秀作品将陆续在“金张掖普法”、“法治临泽”及市县司法局各平台进行展播和宣传,同时将推荐省级各新媒体平台。

附件:作品版权承诺书

联系人:县司法局普法督导股 何国宏

联系电话: 5953633   13830677065ﻫ

(此页无正文)

中共临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临泽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临泽县司法局ﻫ2022年11月29日ﻫ

A中共临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印发

附件:ﻫ

作品版权承诺书ﻫ

以下签字的个人或组织(以下简称“承诺人”)在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临泽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文化”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暨“12.4” 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以下称“征集活动”)的前提下,向本次活动的主办方承诺如下:

第一条 承诺人保证,向主办方提交的参加征集活动的应征作品是由承诺人独立完成的,为自己的原创作品,承诺人对应征作品及资料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

第二条 承诺人自应征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即一次性、排他地将其对应作品及资料所拥有的著作权以及相关的一切衍生权利、全部无偿转让给主办方。

第三条 承诺人保证:

承诺人申请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完整、真实、准确。

承诺人具有签署本承诺书并履行相应义务的全部权利、权力和授权。

应征作品及资料的所有内容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也不属于公开作品。

应征作品及资料的任何部分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不含有任何诽谤、淫秽或非法材料,也未以其他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若获奖作品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由参赛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遵守本承诺所有内容,并及时履行本承诺,如有违反,承诺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以组织名义报送作品的以组织法人或第一责任人签署承诺书。ﻫ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ﻫ联系电话:ﻫ签暑日期:    年   月   日ﻫ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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