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审计局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内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
(三)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对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县直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乡镇政府财政决算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3.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家投资项目资金到位及投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对县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环境保护资金、民生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农业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5.对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地方金融机构和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配合和参与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有关审计项目。
6.对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信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相关事项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并进行综合分析,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政府宏观决策服务。
7.对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五)向县政府提交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六)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
(七)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九)承担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审计领域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审计工作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等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及县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协调审计协作有关事项。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临泽县县府街169号机关统办二号楼3楼310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5521659
负 责 人:陈文杰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安排;负责文秘、考核、政务信息、信访、保密、接待、后勤保障、档案管理及公文和业务文书审核、印发工作;承办财务、统计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业务股:负责本机财政预算执行、乡级财政决算和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行政经费及事业经费的审计工作;按照省厅授权,负责县内国有金融机构及地方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负责对县属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企业的审计监督;负责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捐赠资金进行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对农业、林业、牧业、水利、国土、扶贫开发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承担资源能源开发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审计调查;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查、县属国由企业监事会职责。
(三)综合法制股:负责拟定年度审计计划;承担审计业务复核、审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额度有关事项和审计法律、法规宣传、审计工作质量检查工作;承办局内职工业务培训、科研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等工作。负责审计决定的督促落实和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对社会审计机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四)电子数据审计股: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负责国家及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开展专项建设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承担对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组织对本县国有资产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改造项目和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以及国有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开展相关审计调查;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工程项目的稽查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