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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司法局机构设置

索引号
620723050/2023-0008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司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04-15
是否有效

一、临泽县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意见;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对镇政府、县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二)负责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征求意见,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解释、实施后评估、报备工作,指导、承办县政府部门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全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指导、协调、规范和监督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行政执法员综合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四)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县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其他涉及县政府的行政应诉事务。

(五)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的具体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八)负责对县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临泽县滨河路公安大厦11楼、12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5521023

人:赵建松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财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等工作。

办公地址:临泽县滨河路公安大厦11楼1104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5521023

人:朱慧娟

(二)法治建设股(加挂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的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法治建设重大专项督察。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计划及相关文件,负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日常协调指导和监督考核,指导协调各部门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牵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推动落实工作,接受全县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依法办理公民、其他组织对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负责县政府作出的行政决策及各种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协助县政府对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框架设计和相关法律文书等法律论证和审核。

办公地址:临泽县滨河路公安大厦12楼120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5953056

人:范海燕

(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及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重大问题,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县司法局内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办公地址:临泽县滨河路公安大厦12楼121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5953633

人:吴  江

(四)社区矫正股。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制度建设。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动员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办公地址:临泽县滨河路公安大厦11111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5953337

人:梁小玲

(五)普法督导股。负责拟定并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全面落实五年普法规划及年度普法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并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各部门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负责全县各部门普法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和考评考核。负责对外法治宣传工作。参与指导法学研究工作。

办公地址:临泽县滨河路公安大厦12楼121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5953633

人:朱慧娟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办公地址:临泽县滨河路公安大厦11楼1105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5953336

人:张  丽

(七)公共法律服务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公证、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负责执业公证员的任命、奖惩的审查报批和年审注册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法律援助的政策规定,管理法律援助资金,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司法鉴定工作规章和条例,负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12348法网”“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体系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

办公地址:临泽县滨河路公安大厦12楼1207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5953851

人:杨其栋

(八)行政复议与应诉股。主要负责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办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事项,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处理或转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对行政机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监督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上网公示;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办公地址:临泽县滨河路公安大厦12楼1204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5953341

人:单国总

局属事业单位:

(一)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等。

办公地址:临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5521252

负责人:杨其栋

(二)县公证处。主要负责依法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等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临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5521252

负责人:郭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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