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
二、办理依据
1.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条)
2.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20〕21号)
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和下放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的通知(张政办发﹝2016﹞4号)
4.关于转发甘肃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张发改投资﹝2019﹞54号)
5.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16号)
三、办理权限
1.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省政府统一安排的政府性债券和政府性基金、市级财政性资金1亿元以下的县属项目。其中:1000万元以上的由县发改委审批;1000万元及以下的由县发改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会同县发改委组织竣工验收。
2.使用县本级财政性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申请材料 见附表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提交的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 形式 | 材料来源 | 材料详细 要 求 | 必要性及描述 | 备注 |
1 |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 原件 | 项目审批部门 | A4纸, 一式一份 | 必要 | 已列入相关规划的项目 无需提供 |
2 |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文件 | 原件 | 项目单位或 主管部门 | A4纸, 一式一份 | 必要 | |
3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原件 | 项目单位或 主管部门 | 一式一份 (加盖公章) | 必要 | |
4 | 选址意见书 | 原件 | 主管部门 | 一式一份 (加盖公章) | 必要 |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
5 | 用地预审意见 | 原件 | 自然资源 主管部门 | 一式一份 (加盖公章) | 必要 | 自然资源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 |
6 | 节能审查意见 | 原件 | 节能审查 机关 | 一式一份 (加盖公章) | 必要 | 除年综合能源的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7 |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 | 原件 | 项目报送单位,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 | 一式一份 (加盖公章) | 必要 | 重大项目 |
初步设计审批提交的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来源 | 材料详细要求 | 必要性及描述 | 备注 |
1 | 可行性研究报告 批复文件 | 原件 | 项目审批 部门 | A4纸,一式一份。 | 必要 | |
2 | 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审批申请文件 | 原件 | 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 | A4纸,一式一份。 | 必要 | |
3 | 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 | 原件 | 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 | A4纸,一式一份。 | 必要 |
五、办理流程
六、办理时限
资料审查通过后正式受理,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上述时间不含申请单位补充资料延时和咨询评估机构评审时间)。
七、收费标准
本行政许可不收费
八、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临泽县临河东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发改局21号窗口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提交,时间不限。
九、办理结果
经审批同意做出批复决定后,申请单位可到窗口取件(也可通过快递送达给申请单位)
十、服务电话
咨询电话:0936-5563069、0936-5520613
监督电话:0936-552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