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6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省市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和甘肃省“教育入学一件事”部署要求,2026年全县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入学。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幼儿园。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辖区内户籍幼儿和符合条件的非辖区户籍幼儿。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登记入园。
(二)小学。凡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辖区内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辖区户籍儿童。坚持“科学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登记入学,严禁产生“大班额”。
(三)初中。凡户籍在辖区内和符合条件的非辖区户籍的2026届小学毕业生坚持“科学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登记入学,严禁产生“大班额”。
二、开学时间
根据校历规定和学校通知执行。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根据甘肃省“教育入学一件事”推进要求,我县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全部通过网络平台招生。
(一)幼儿园。
1.各幼儿园提前做好招生宣传,准确公布报名时间地点、收费标准、课程特色等关键信息。
2.7月4日—6日,适龄儿童家长凭相关证件到对应幼儿园申请报名入园,幼儿园对幼儿信息进行核对、审查、登记,现场告知审查结果:通知符合本园招生条件者于正式报名时报到,告知不符合本园招生条件者到符合招生区域的幼儿园进行预报名审核并报到。
3.秋学期开园时,幼儿及家长携体检报告单等相关资料到幼儿园正式报到注册。
(二)小学一年级。
1.7月5日前,各幼儿园负责指导符合一年级报名条件的大班儿童家长,学习“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报名相关流程。相关流程将会在“临泽教育”公众号公布。
2.7月5日—8日,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监护人需用手机访问最新版“甘快办”APP、微信“甘快办”小程序或电脑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注册并登录政务服务网账号,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教育入学”事项,进行网上报名,监护人根据居住地所在片区选择对应学校,按要求准确录入个人信息,系统根据监护人信息比对户籍、房产等信息。7月8日20:00,系统自动关闭报名通道停止报名。报名期间,各小学在校内设置咨询点,对线上操作有困难的家长群体提供指导。
3.7月9日前,各小学工作人员对适龄儿童监护人提交的信息进行线上初审,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予以退回。退回后,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重新选择学校,按要求提交资料。家长报名后可持续关注系统信息或关注“智教甘肃”公众号点击“智管”下的“入学一件事”查询报名进度和审核意见。
4.7月10日,系统比对未通过及学校线上审核未通过的学生,由监护人持相关资料按时到招生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对相关资料审核后确认签字并做好资料留存,签字人对现场核验结果负责。
5.7月11日,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审核通过的招生顺序进行录取。因不符合招生条件,未被录取的儿童由登记学校负责通知学生监护人主动申请到其它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
6.7月12日,学校初审通过后,将预录取结果及时在校园公众号或校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主要信息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7.7月15日,待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管理员完成系统录取工作,系统会自动将录取结果发送至监护人手机。
8.秋学期开校时,一年级新生到被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入学,招生学校根据新生报名系统中的录取人数在学籍系统注册学籍。
(三)初中七年级
目前,我县“小升初”在线招生使用“划拨模式”,此模式不能由家长选择学校,由各小学对六年级毕业生进行分组划拨。
1.7月6日前,各小学负责做好六年级毕业学生的招生入学宣传工作,重点解读招生片区范围、招生程序、入学资料准备等内容。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到所在小学集中申请小升初入学、更新家庭住址等入学信息。各小学在招生系统内完成学生信息同步。
2.7月6日-8日,七年级新生家长用手机访问最新版“甘快办”APP、微信“甘快办”小程序或电脑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注册并登录政务服务网账号,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教育入学”事项,提交学生核准信息。各小学于7月9日前完成核准信息审核。
3.7月10日-11日,由各小学配合各招生初中以“划拨”方式,对毕业生进行分组,提交对口划拨信息。经县教育局审核后将划拨信息分发至各初中,各初中根据学生信息完成接收。
4.7月13日,各初中对网络报名信息存在问题的新生开展线下集中审核。
5.7月14日,各初中学校负责将预录取结果在校园公众号和校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主要信息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初中学校按照“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负责通知未被录取的儿童主动到其它有学位学校申请入学。未登记入学儿童由县教育局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一调剂至相关学校入学。
6.7月16日,各中学将预录取结果花名册报县教育局,相关复印件留档备查。经审核无误后统一向社会发布七年级新生正式录取结果。
7.秋学期开校时,七年级学生到被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入学,招生学校根据新生报名系统中的录取人数在学籍系统注册学籍。
四、学籍注册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和我县学位实际情况,我县仅为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学籍,新生学籍注册时间为9—10月,其他时间原则上不进行新生学籍注册。入学报到后,一年级新生家长应向学校提供详细真实的学籍注册所需证件材料,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幼儿园依据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注册需要,通知幼儿家长提供所需证件,按规定对新入园(小班)幼儿进行注册。
五、招生片区
学生具体所在片区可参照《临泽县2026年城区幼儿园招生划片区域示意图》《临泽县2026年城区小学招生划片区域示意图》《临泽县2026年城区中学招生划片区域示意图》主要居民区。
(一)城区幼儿园
第一幼儿园:沙河镇沙河街社区(第六网格除外)民主路以东区域、颐和社区健康路以北自由路以东区域,东关街社区迎宾路以北、滨河路以西区域居民的适龄幼儿。
第二幼儿园:沙河镇乐民社区天鹅湖路以西、颐和社区健康路以南自由路以东区域、东关街社区迎宾路以南滨河路以西区域居民的适龄幼儿。第二幼儿园因招生规模受限,只接收招生片区内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不招收择校性租房者的适龄幼儿入园。
滨河幼儿园:沙河镇惠民社区、东寨村、新民村居民的适龄幼儿。
实验幼儿园:沙河镇东关街社区大沙河以东区域、乐民社区天鹅湖路以东区域、西头号村、新丰村居民的适龄幼儿。
西关幼儿园:沙河镇西关村、西寨村和颐和社区健康路以南、自由路以西区域、颐和社区健康路以北民主路以西区域、沙河街社区民主路以西居民的适龄幼儿。
(二)城区小学
城关小学:沙河镇东关街社区滨河路以西区域、乐民社区天鹅湖路以西区域和颐和社区自由路以东、县府街以南区域居民的适龄儿童。城关小学因招生规模受限,只接收招生片区内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不招收择校性租房者的适龄儿童入学。
五三小学:沙河镇沙河街社区(含银先嘉园)县府街以北、小康路以东,滨河路以西区域,县府街以北的五三村、西关村居民的适龄儿童。颐和社区自由路以东区域(城关小学片区)居民子女可在五三小学就读。
滨河小学:沙河镇乐民社区天鹅湖路以东区域、惠民社区、东寨村、新民村居民的适龄儿童。
西关小学:沙河镇西寨村、西关村、五三村(除五三小学招生片区外)和颐和社区自由路以西区域、沙河街社区县府街以南区域居民的适龄儿童。城关小学招生区域的学生可选择在西关小学就读。
实验小学:沙河镇东关街社区滨河路以东区域、西头号村、新丰村居民的适龄儿童。乐民社区天鹅湖路以东区域、城关小学招生区域的学生可选择在实验小学就读。
(三)其它
1.西关小学及幼儿园、实验小学及幼儿园、临泽三中小学部接收沙河镇常住居民的适龄儿童和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入学入园。
2.东关街社区县府街以南沿街区域(汽车站沿街)、沙河街社区第六网格(银先家园C区至金泰宾馆家属楼)、五三嘉苑区域居民子女可自主选择在第一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入园或五三小学、实验小学就读。
3.五三村5-11社、合强村1-8社适龄儿童可在第一幼儿园、华强中心幼儿园入园或五三小学、华强中心小学入学。
(四)初级中学
临泽二中:城关小学、五三小学、西关小学、实验小学毕业生中在小康路以东、天鹅湖路以西城区内有房产(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住房且实际居住)且有监护人监护走读的学生;鸭暖镇华强中心小学毕业生中户籍在鸭暖镇五泉、华强、曹庄、小屯、白寨、古寨各村和五泉林场的学生;农场小学毕业生中长期居住在农场的学生和倪家营镇中心小学毕业生中倪家营镇籍的学生。
临泽三中:小学部招收沙河镇农村户籍的小学三至六年级学生和城区户籍居民子女中有寄宿需求的三至六年级学生;其他乡镇有寄宿需求的三至六年级学生可在临泽三中小学部就读,小学毕业后可对口直升至三中初中部。初中部招收沙河镇籍小学毕业生。
临泽四中:新华、板桥、平川、蓼泉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鸭暖镇户籍在小鸭、张湾、昭武、大鸭、暖泉、野沟湾各村的小学毕业生。
滨河小学毕业生: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在临泽二中招生片区内自有住房、有城区户籍且有监护人监护走读的学生可在临泽二中就读(不享受营养餐和寄宿生生活补助),其他毕业生按户籍所在地在临泽三中或临泽四中就读(享受营养餐,家庭经济困难且寄宿者可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
(五)各镇中心小学、幼儿园及教学点
所在镇常住居民的适龄儿童,在所属招生片区暂住且有入学需求的适龄儿童。鼓励支持学生跨镇跨村相对就近入学(园)。
六、招生须知
(一)政策性保障入学条件
解放军现役军人(含军队文职人员及职工)、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在临就读适龄子女,公安系统烈士、英模、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在临就读适龄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烈士、英模、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人员的在临就读适龄子女,可持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有效证件(或相关材料),优先就近入园、入学。
引进人才的随迁子女(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招商引资企业投资人(股东、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子女(提供招商引资协议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按照相应片区入学。
(二)入学新生线下审核须提供材料
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通过网络报名,经公安、住建信息系统信息比对,监护人信息、监护人房产一致,不需要提供任何资料即可完成报名。一年级、七年级新生中无法通过网络信息比对需要进行线下审核的和幼儿园新生,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有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留档):
(1)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儿童有效的免疫预防接种证。以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为入学依据的,需提供祖父母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2)房屋产权证、备案的购房合同等其他合法固定居住证明的原件。
(3)以小产权房、安置房作为入学依据时需提供正式安置合同和购房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复印件一套。以上原件的复印件,户口簿主要包括首页、监护人(父母)、报名新生页。
2.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固定房产(租房)的入学新生(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留档):
(1)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儿童有效的免疫预防接种证。
(2)房屋租赁合同、被租赁房屋产权证明及可以证明租住房屋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原件,如缴纳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缴费证明原件(2026年5月30日以前)。法定监护人系由县外来我县城区经商、务工,若申领了我县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的,可仅提供居住证(居住证地址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3)复印件一套。以上原件的复印件,户口簿主要包括首页、监护人(父母)、报名新生页。
城区小学、幼儿园应对家长提供的以上资料与“一标三实”信息进行核对,必要时进行实地查验确认。对材料、信息真实的予以登记注册,对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的不予登记注册,材料造假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对凭借不实材料、信息取得入学、入园资格的予以清退。
(三)注意事项
1.城区小学、幼儿园优先保障其招生片区内城区户籍和沙河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入园。临泽二中优先保障招生片区内自有住房且实际居住、有城区户籍且有监护人监护走读的学生。其他镇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学位情况适当招收,其监护人应当配合居住社区和公安部门做好户籍管理。
2.第二幼儿园、城关小学、临泽二中招生片区内,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为入学依据的,需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所有权证或房屋交易契税缴税凭证,产权所有人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本人或夫妻二人。
3.符合城区小学、幼儿园入学入园条件,且在相应校园招生片区内有稳定住所且有接送能力(不得委托他人接送或拼车接送)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可持上述证件在对应招生校园入园入学。外县随迁子女中的小学毕业生,持相关证件,可就近在临泽二中、临泽三中、临泽四中就读,但在临泽二中就读必须走读学习,不得在校外托宿;不能走读的应当在临泽三中或临泽四中寄宿就读。
4.城区幼儿园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择在其中一所幼儿园入园,不得在多所幼儿园分别投递预报信息,否则按择园生予以调配;适龄幼儿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片区招生幼儿园预报名的,若该园预报名人数超出规定学位数,不予报名录取,调配到沙河幼儿园、实验幼儿园、西关幼儿园。
5.“房户不一致”儿童、新建小区未纳入城区现有社区管理的儿童,在实验幼儿园、沙河幼儿园、西关幼儿园或五三小学、滨河小学、西关小学、实验小学调配入学入园,不服从调配的回户籍地就读。
6.离异家庭入学新生按照监护人房产地址所在区域就近入学。重组家庭户籍未在同一户口簿内,使用另一方房产证明作为入学依据的,需提供结婚证。
7.多孩家庭入学如出现“大”“小”孩不在同一所学校情况,坚持“大随小”原则,以一年级“小孩”申请学校为主,待开校后县教育局负责通过转学协调“大”“小”孩至同一所学校就读,方便家长接送。
8.轻度听力、语言障碍和生活可以自理的智力残疾、肢体残疾适龄儿童,在居住地附近的学校或幼儿园就近入园、入学,与其他适龄儿童一起随班就读。提倡并鼓励有重度听力、语言障碍、智力残疾和肢体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接受更加符合特殊需要的教育。
9.所有一年级新生均需参加网上报名,各招生小学不接受线下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线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招生片区所在学校就近入学资格,开学后由县教育局统一调剂至其它学位空余学校入学。
10.七年级新生如有到外地就读需求,按程序必须先被我县中小学录取成功后,再履行转学程序至目标学校就读,否则开校后县教育局不予通过其转学审批调转学籍。
11.所有凭租房条件入学学生,须先通过“甘快办”审验监护人名下有无县域内不动产信息,如刻意隐瞒房产信息通过租房选择非片区学校就读,视为违规租房择校,审核结果直接判定“不通过”,学生退回其房产所在片区学校就读。凡租房入学的学生,小升初时不享受对口直升政策。
12.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在毕业幼儿园领取申请表,同时还需提供延缓入学相关证明材料),经招生片区小学同意并经县教育局批准备案后,可办理延缓入学。延缓入学期限为一年。
13.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鼓励家长互相监督,如有群众举报反映有学生在非片区学校就读,或监护人提供的印证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相关学生将由县教育局调剂至所在片区学校就读,并追究学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14.本通告中与往年入学、入园条件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七、招生咨询电话

以上事项,请广大家长予以理解并积极支持配合。为加强全县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监督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县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5521450、5533307、5533400。
特此通告。
临泽县教育局
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