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家庭幸福,祖国未来,保护其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责任。但现阶段,仍存在一些商家拆封香烟单盒或单支向未成年人售卖,酒吧、KTV节假日及夜间接受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行为,滋生了许多青少年不良行为,严重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第五十九条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和“第一百二十三条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现倡议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和酒吧、KTV等接受未成年人进入的违法行为,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将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为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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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