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城区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入园)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入学。2020年秋学期,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3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幼儿入园;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入学;初中七年级招收招生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二、开学时间
根据校历规定和学校通知执行。
三、报名程序
城区幼儿园和小学于7月18日—20日对本校园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进行预报名登记,按照“城区户籍儿童”(7月18日—19日)和“随迁子女”(7月20日)两个批次招生。幼儿园和小学不以报名的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以公布的入学入园条件为准,凡在公布的招生时间段预报名,都不存在先后顺序。预报名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生校园确定并提前公布,届时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对应校园预报名,校园对预报信息进行核对审查,通知符合本校园招生条件者于正式报名时报到,告知不符合本校园招生条件者届时到相应校园报到。各初中于7月20日前按对应招生片区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原则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家长正式报名时持入学通知书到录取初中报名。7月26日前完成幼儿园小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年级新生报名录取工作。
四、学籍注册
根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对新生建籍条件的限定,仅小学一年级新生(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能够注册学籍。新生建籍时间为9—10月份,其他时间学籍系统建籍权限关闭,仅能进行转学、休(复)学等操作,不能建立新学籍。入学报到后,一年级新生家长应根据所在学校要求提供详细真实的建籍所需证件材料,由所在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录无误入学籍系统,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幼儿园依据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注册需要,通知幼儿家长提供所需证件材料,按规定对新入园幼儿(小班)进行精准注册。
五、招生片区
(一)城区幼儿园
第一幼儿园:沙河镇沙河街社区、颐和社区、乐民社区、东关街社区居民的适龄幼儿;符合入园条件、有接送幼儿能力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的适龄幼儿。
第二幼儿园:沙河镇沙河街社区、颐和社区、乐民社区、东关街社区居民的适龄幼儿;符合入园条件、有接送幼儿能力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的适龄幼儿。第二幼儿园因招生规模受限,只接收招生片区内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以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交易契税缴税凭证为依据),不招收择校性租房者的适龄幼儿入园。
滨河幼儿园:沙河镇惠民社区居民的适龄幼儿;东寨村、西头号村居民的适龄幼儿(须保证家长亲自接送,不得委托他人接送或拼车接送);符合入园条件、有接送幼儿能力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的适龄幼儿。
(二)城区小学
城关小学:沙河镇东关街社区、乐民社区和颐和社区自由路以东区域居民的适龄儿童;符合就近入学条件、且有接送一、二年级学生能力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鼓励上述区域的适龄儿童到五三小学入学就读。城关小学因招生规模受限,只接收招生片区内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以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交易契税缴税凭证为依据),不招收择校性租房者的适龄儿童入学。鼓励城关小学三至六年级有寄宿就读需求的学生到临泽三中小学部寄宿就读。
五三小学:沙河镇沙河街社区(含银先嘉园各区)、颐和社区自由路以西区域和西关村居民的适龄儿童;符合就近入学条件,且有接送一、二年级学生能力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颐和社区自由路以东区域居民子女可在五三小学就读。鼓励五三小学三至六年级有寄宿就读需求的学生到临泽三中小学部寄宿就读。
滨河小学:沙河镇惠民社区、东寨村、西头号村居民的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且有接送一、二年级学生能力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
临泽三中小学部:三年级招收沙河学区内各教学点完成二年级学业的小学生和城关小学、五三小学、滨河小学招生片区内有寄宿需求的三年级学生。
(三)其它
1.五三村5-11社、合强村1-8社适龄儿童可在第一幼儿园及其花园分园(混龄编班)、华强中心幼儿园或五三小学、花园小学和华强中心小学入园、入学。
2.五三村1-4社适龄儿童可在第二幼儿园及其沙河分园或城关小学、沙河小学、花园小学入园、入学。
3.西关村适龄儿童可到第二幼儿园沙河分园、西寨幼儿园或五三小学、临泽三中小学部、沙河小学、西寨小学入园、入学。
4.东寨村适龄儿童可到滨河小学或西寨小学就读。
5.西头号村适龄儿童可选择在滨河幼儿园、第一幼儿园及其花园分园或五三小学、滨河小学、花园小学入园、入学。
6.闸湾村适龄儿童可到第一幼儿园花园分园(混龄编班)、华强中心幼儿园或花园小学、华强中心小学入园、入学。
(四)初级中学
临泽二中:城关小学、五三小学毕业生中有监护人监护走读的学生;鸭暖镇华强中心小学毕业生中居住地(以户籍为依据)在鸭暖镇五泉、华强、曹庄、小屯、白寨、古寨、张庄各村和五泉林场的学生;农场小学毕业生中长期居住在农场的学生和倪家营镇中心小学毕业生中倪家营镇籍的学生。
临泽三中:沙河镇籍农村小学三至六年级学生及本校小学毕业生;城关小学、五三小学需寄宿就读的沙河籍三至六年级学生及小学毕业生;鸭暖镇华强中心小学、倪家营镇中心小学、农场小学毕业生中的沙河镇籍学生;城区居民子女中有寄宿需求的三至六年级学生及小学毕业生。
临泽四中:新华镇中心小学、鸭暖镇中心小学、板桥镇中心小学、平川镇中心小学、蓼泉镇中心小学毕业生;鸭暖镇华强中心小学毕业生中居住地在鸭暖镇小鸭、张湾、昭武、大鸭、暖泉、野沟湾各村及新华镇、蓼泉镇、平川镇、板桥镇的学生;农场小学和倪家营镇中心小学毕业生中户籍地在新华镇、蓼泉镇、平川镇、板桥镇、鸭暖镇东片的学生。
滨河小学毕业生: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在临泽二中招生片区内居住且有监护人监护走读的学生可在临泽二中就读(不享受营养餐和寄宿生生活补助);不在临泽二中招生片区内,以及虽在二中招生片区居住但无法走读或无监护人监护走读的学生在临泽三中或临泽四中就读(享受营养餐,家庭经济困难且寄宿者可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
六、报名条件
(一)城区小学、幼儿园应对家长提供的以下证明材料与“一标三实”信息进行核对,必要时进行实地查验确认。对材料、信息真实的予以登记注册,并与其家长签订接送学生(幼儿)安全承诺书;对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的不予登记注册;对凭借不实材料、信息取得入学、入园资格的予以清退。家长登记的所有信息在预报名结束后不得修改。
1.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和儿童有效的免疫预防接种证。
2.法定监护人在我县城区的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等)。在我县城区有固定住房但尚无房产证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和有效购房付费票据。在我县城区购买二手房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应提供房屋交易付费和使用权转移授权等有效证明文书。法定监护人系由县外来我县城区经商、务工,若申领了我县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的,可仅提供居住证(居住证地址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二)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的小学毕业生子女,持上述有效证明材料,可在临泽二中、临泽三中、临泽四中就读,但在临泽二中就读必须走读学习,不得在校外托宿;不能走读的应当在临泽三中或临泽四中寄宿就读。
(三)城区租房人员的适龄子女,可就近选择到五三小学、滨河小学、第一幼儿园、滨河幼儿园入学、入园。城区租房人员三至六年级学生有寄宿需求的,可选择到临泽三中小学部寄宿就读。城区租房人员子女在规定时限内未选择上述校园入学(园),且不回户籍所在地校园就读的,登记信息后随机调配到西寨小学及幼儿园、第二幼儿园沙河分园入学(园)。凡租房择校入学的学生,小升初时不享受对口直升政策。
(四)轻度听力、语言障碍和生活可以自理的智力残疾、肢体残疾适龄儿童,在居住地附近的学校或幼儿园就近入园、入学,与其他适龄儿童一起随班就读。提倡并鼓励有重度听力、语言障碍、智力残疾和肢体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接受更加符合特殊需要的教育。
(五)解放军现役军人(含军队文职人员及职工)、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在临就读适龄子女,公安系统烈士、英模、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在临就读适龄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烈士、英模、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人员的在临就读适龄子女,可持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优先就近入园、入学。
(六)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校园预报名的,若该校园预报名人数超出规定学位数时,不予报名录取,调配到第一幼儿园花园分园、第二幼儿园沙河分园,或五三小学、滨河小学、西寨小学及其幼儿园入学(园)。
(七)“房户不一致”儿童、新建小区未纳入城区现有社区管理的儿童,在第一幼儿园及其花园分园、第二幼儿园沙河分园、滨河幼儿园,或五三小学、滨河小学、西寨小学及其幼儿园调配入学(园),不服从调配的回户籍地就读。
(八)城区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不得产生新的大班额。
(九)本通告中与往年入学、入园条件不一致的,仅对今年新入园、入学的适龄儿童有效;已经按往年相关条件取得入学、入园资格的,不再按本通告更改的相关条件重新审核或以此为依据申请办理转学、转园。
以上事项,请广大家长予以理解并积极支持配合。为加强全县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监督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县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5521450、5953162、5953178。
特此通告。
临泽县教育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