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持续做好医疗卫生机构感染防控工 做保障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甘卫医函〔2021〕43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落实院感防控主体责任,结合1月26日国家卫健委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人民医院、新乐市中医院等因感染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导致院内聚集性疫情发生的惨痛教训,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要求,对照《甘肃省医疗卫生机构院感防控工作核查验收表》(附件1)逐条开展自查整改,确保各项院感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落实。按照属地原则,县卫健局负责对本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院感防控工作进行拉网式自查整改, 同时对照《甘肃省医疗卫生机构院感防控工作核查验收表》对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院感防控工作验收; 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对照《甘肃省医疗卫生机构院感防控工作核查验收表》对临泽城区县管民营医疗机构(诊所、门诊部等)院感防控工作进行验收,整改一条、核销一条, 直至所有医疗卫生机构院感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围绕本单位检查验收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共性问题、个性问 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方面形成工作总结,填写《张掖市院感防控工作检查汇总表》(附件2),于2021年2月7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检查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报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县卫健局验收资料自行建档保存,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验收资料报县卫健局)。
三、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组成院感专项督查组,按照《甘肃省医疗卫生机构院感防控工作核查验收表》要求,拟定于2月7日起分组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院感防控工作进行实地验收(具体工作另行通知),对经前期自查整改院感防控措施仍落实不力、存在严重防控漏洞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县通报,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各医疗卫生机构、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起院感验收责任,对存在问题现场检查、现场反馈、销号整改,确保本单位所验收机构均能达到验收标准。本次拉网式自查整改验收工作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对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自查不认真、验收不全面、有失职行为的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机构和责任人责任。
临泽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