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临泽县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临泽县财政局 临泽县工信商务局
临泽县卫生健康局 临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泽县民政局
2026年2月28日
临泽县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民发〔2026〕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惠民生、促消费,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带动作用,挖掘县域养老服务消费潜力,结合我县“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际布局,更好满足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刚需,推动全县养老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互促进。
二、补贴内容与标准
(一)补贴对象
经评估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并长期居住在临泽县域内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以下简称失能老人),不以户籍为限制性因素,但享受养老服务地址需在本辖区内。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等特定政策待遇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二)补贴项目
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具体参见《甘肃省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见附件1),后续将根据民政部、财政部要求适时调整。
(三)补贴形式
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提交申请的失能老人发放。
(四)补贴标准
电子消费券可以对补贴项目范围内个人自付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在每月最高抵扣额度范围内,具体抵扣比例按照所领取的消费券上注明的补贴比例为准,老年人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为一次性消费券,抵扣额度为每人100元(评估结果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一年内只可
抵扣一次,评估结果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的不予抵扣,且费用自付)。
(五)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12个自然月,自2026年1月开始,12月31日结束。
三、资金安排
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担,其中,中央承担95%,剩余5%,由省、市、县按照5:2:3的比例承担。
四、补贴流程
(一)个人申请
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含老年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按照自愿原则,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线上注册个人账号,并提交领取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申请。对于存在应用智能技术困难且家庭成员无法提供有效帮助的老年人,乡镇人民政府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必要协助。镇、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立专门服务窗口,配备熟悉操作流程的工作人员,为老年人提供账号注册、申请填报等协助;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村(社区)可组织工作人员上门协助申请,确保申请渠道畅通。
(二)能力评估
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严格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组织开展评估,医保部门依据《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等国家标准,委托定点机构开展评估。评估机构在接到评估任务后5个工作日
内完成上门或站点评估。
(三)审核发放
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通过“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首月电子消费券(当月提出申请时不足5个工作日的,经审核后自次月起发放)。后续每个自然月的第一天,向老年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无需重复申请)。老年人或代办人根据需求领取相应消费券。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
(四)使用核销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进行养老服务消费时,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老年人接受机构养老服务的,服务方应将入住协议、服务情况、消费金额、收费发票、电子消费券核销凭证等材料及时上传至“民政通”;老年人接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服务方应将服务项目、服务情况、消费金额、收费发票、电子消费券核销凭证等材料及时上传至“民政通”。
(五)资金结算
服务(评估)机构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向民政局提出电子消费券报销申请,县民政局接到申请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对上一个月养老服务消费券、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核销情况进行审核,并按审核结果向县财政局提交支付申请;县财政局根据审签后的《财政资金支付申请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审;县级民政部门根据支付情况,应于3个工作日内向养老服务机构、第三方评估机构结算经核定后的上一个月电子消费券抵扣费用。
对于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的费用,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中度或完全失能的,其评估费用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予以抵扣(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为一次性消费券,抵扣额度为每人100元,评估费用超出消费券部分由评估机构承担);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其评估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担。
五、机构要求
电子消费券适用于自愿参与、信誉良好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主体的不得纳入电子消费券适用机构范围。
(一)养老机构(提供长住服务、“喘息服务”等)。
1.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承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2.具有收住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是指具备足够的护理型床位,采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或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等方式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3.机构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康复护理、“喘息服务”、日间托养等)。
1.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养老服务。
2.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是指具备与服务规模相匹配的护理型床位,采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等方式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3.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1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三)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机构(含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企业)
1.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养老服务。
2.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1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3.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是指居家上门服务人员需持有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4.至少从事1年及以上养老服务。
(四)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1.依法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①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②有5年以上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相关实务经历且具备对应专业背景;③持有国家认可的老年人能力评
估师资质,具备老年人能力评估从业经历,熟悉评估指标内容并掌握评估要求。
3.机构或评估人员近1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未被行政处罚、未被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4.参与本项目的评估机构,必须确保其评估活动的独立性与公正性。评估机构的出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同时开办或参与开办养老服务机构(含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亦不得与上述机构存在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关联关系。
六、入驻流程
1.入驻申请。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企业、评估机构须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填写《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同时向民政局提供非失信机构/企业证明,民政局审批通过后为其开通账户。
2.系统对接。已开通账户的机构或企业,在金民工程系
统按流程进行备案审批、信息发布、补贴资格申请,并如实完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核心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完整、透明。完善信息后提交民政局进行审批。全部由民政局审批完成后,由服务机构进行部门信息、场地信息、床位信息、员工信息等基本信息的完善,基本信息完善后进行支付平台介入申请,介入申请通过后,机构可开展相关服务。
3.动态维护。对符合条件的机构/企业予以入库管理,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对存在服务质量差、欺骗老人、违规涨价等行为的机构随时取消补贴资格。
七、保障措施
建立“民政统筹、机构执行、专项监督”协同机制,厘清各部门职责,凝聚工作合力。县民政局作为实施与监管主体,负责全县项目的统筹规划、培训指导与绩效评估,重点组织开展政策培训、操作流程培训(覆盖镇、村/社区及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委托监管评估机构、审核补贴对象资格、管理服务机构清单,每日处置“民政通”平台预警信息、审核消费券核销及提出结算建议,同时督促机构开展服务质量自查。县财政局履行资金保障与监管责任。负责筹集县级补贴所需资金,确保县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配合民政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与监督工作,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配合民政局做好资金结算拨付工作。县工信商务局引导县域内家政等生活性服务机构参与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丰富服务供给渠道,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县卫健局负责医疗健康服务衔接。提供老年人健康管理相关数据信息支持,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间的合作;加强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的业务指导;协助推动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在医养结合服务中的参考与应用。市场监管局负责养老服务市场秩序的监管。监管市场秩序,依法查处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企业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以及“先涨价后抵扣”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定点服务机构的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行为、广告宣传等,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各镇人民政府全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组织村(社区)在本辖区内摸排潜在服务对象、建立失能老年人台账,开展政策宣传解释、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提供线下申请协助、收集反馈意见建议。
附件:
1.临泽县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
2.老年人能力评估诚信承诺书
3.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
4.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