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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民政局 临泽县财政局 临泽县公安局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28/2024-00008
发文字号
临民发〔2024〕5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1-12
是否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公安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甘民发〔2023129号)和《张掖市民政局 张掖市财政局 张掖市公安局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民发〔20243号)要求,为落实全县高龄津贴普惠政策,完善发放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资金发放全面、及时、精准,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现就过渡期后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政策

(一)发放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

全县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如下: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200元

(三)实施时间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2024年1月起全面落实临泽县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普惠制度

资金安排

高龄津贴发放实行属地化管理,根据标准按月发放。高龄津贴所需资金由省、市、县财政分级承担,具体安排为:80-89周岁老人由市级补助每人每年60元,其余差额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落实;90-99周岁老人由省级补助每人每年720元,其余差额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落实;100周岁以上老人由省级补助每人每年1200元,其余差额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落实

三、发放形式

(一)参保老年人发放流程。对于参保老年人,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采取“不见面审批”方式发放高龄津贴。根据市人社局每年12月底前提供的次年满80周岁以上参保老人相关数据及人社局每12月底前提供的次年满80周岁以上参保老年人花名册(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待遇领取人员等信息数据),各镇与辖区派出所复核后,实施发放工作。

(二)未参保老年人发放流程。对于未参保老人,县民政局指导各镇做好摸排工作,按照“本人申请、乡镇受理、县民政局审核发放”的程序进行办理。进一步简化流程,帮助老年人填报信息、对比数据,依托“金张掖快办”平台建立在线申请渠道,落实便民服务要求。失能失智或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可由本人亲属、村(社区)工作人员或志愿者代为申请;集中供养的特困高龄老人由所在供养机构代为申请。

(三)变更处理。享受高龄津贴待遇的老年人在市内跨县户籍迁移的,应在30日内主动到新居住地所属村(居)委会进行变更申请。户籍迁出当月的津贴由迁出地发放,自迁出的次月起津贴由迁入地发放。享受高龄津贴待遇的老年人长期居住外地的,应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备案,并建立有效的联系渠道和方式。

四)发放时间。自即日起,全县高龄津贴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高龄津贴从受理申请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次月开始计发,每月5日前,各镇将本辖区上个月高龄老人新增、死亡、户口迁移等异动情况汇总上报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汇总、审核并经大数据比对后,最终确认发放对象和金额委托代发银行将津贴直接发到高龄老人银行账户,并在发放清单明细中统一备注“甘肃省XX市XX县XX年X月高龄津贴”,每月10日前完成发放工作。

(五)停止发放。对已享受高龄津贴的对象,在核查中超过1个月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可暂停发放,待取得联系并核实确认后再予以补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发放高龄津贴:

1.高龄老年人死亡的;

2.高龄老年人户籍迁出户籍所在地的;

3其他不符合发放条件的。

经核实,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因死亡或户籍迁移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及其他原因造成资金多发且银行余额足够的,发放部门委托资金代发银行予以在线追缴退回。如未能足额及时扣缴退回的,通过其他渠道予以追缴退回。

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县民政局作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做好各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足额、及时享受到高龄津贴。县财政局负责做好高龄津贴的经费保障县公安局负责做好80周岁及以上临泽户籍老年人数据核验工作,县人社局配合提供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待遇领取人员等相关数据。

(二)加强数据管理各镇加强本辖区内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基础数据的日常管理,规范高龄津贴发放档案管理,健全老年人数据动态更新制度,确保高龄津贴发放准确无误县民政局要定期与县人社部门参保数据、公安部门户籍人口数据比对,对存疑数据及时通知乡镇进一步核查,对于查实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提高基础数据准确率,确保高龄津贴发放工作规范有序。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民政局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做好高龄津贴审批和发放的组织、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做好发放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协同财政部门加强高龄津贴资金的监管,定期检查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进出合理有序,不漏发、不多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监察等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非法手段骗取高龄津贴的,由资金发放部门依法追回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于存在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意见答复,确保工作精准高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县民政局与各镇要通过报纸媒体、张贴通知、发放宣传册、电话联系、微信、村社大喇叭、基层党支部等多种形式,“多管齐下”为广大居民宣传高龄津贴政策,使高龄津贴的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宣传到人、到户,使惠民政策家喻户晓,确保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不漏一人都能享受到惠民政策。

附件:1.高龄津贴发放表  2.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增减变化表  3.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变动汇总表.xls



        临泽县民政局                 临泽县财政局

        临泽县公安局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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