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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民政局 临泽县人社局关于印发《全县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28/2021-00133
发文字号
临民发〔2021〕12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1-10-09
是否有效

各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企业:

根据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民发〔2021〕22号)精神,县民政局、人社局联合制定了《全县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泽县民政局       临泽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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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民发〔2021〕22号)精神,结合我实际,现就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眼“十四五”期间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按照“全面加强、提升技能、稳定就业”的工作思路,以培养职业素养为导向,以提高职业技能为核心,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规范养老护理职业行为,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提高养老护理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更好满足全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目标任务

以政府为主导,民政和人社部门协调配合,依托具备培训能力的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全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和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实训基地,大力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培养,实施养老护理技能培训提升行动。通过培训,努力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尊老敬业的养老服务护理人才队伍,不断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获得感。

三、培训对象及范围

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所有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服务人员各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企业统一组织人员参加全县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

四、培训内容及时间

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护理职业道德、护理基础知识、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失智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疾病防控、风险应对等上岗必要职业知识和实操技能为主要内容。培训分两期进行,每期5天。每期培训时间不低于40学时,其中理论知识授课12学时,实操技能授课28学时

五、培训方式及考核

采取线下培训方式,将理论教学与情景模拟教学相结合,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企业应根据人员岗位实际情况支持和保障养老护理员分期分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考核县民政局和人社局组织开展,在培训最后一日,对学员实行养老护理理论知识与实操技能考试,考试合格后,由县人社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切实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作为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养老护理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激发养老护理人员“学技能、学业务、练本领、强素质”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护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操水平。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企业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等途径,树立先进典型,营造为老、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尚,不断增强养老护理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岗位吸引力,鼓励引导更多养老护理员就业成才。

(三)加强管理,注重实效。各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企业在保证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护理人员分批次参加培训,在培训过程中要加强对培训人员的监督管理,做好培训人员往返安全保障工作,尽最大可能保证护理人员工作、培训“两不误”,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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