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7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7日~2026年8月16日(1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6-5522105
通讯地址:临泽县滨河路城建环保综合办公楼(7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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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部门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建设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关于临泽县金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平川镇羊圈湾冶金用石英岩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 | 张环临发(2026) 30号 | 2026.8.7 | 临泽县金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91620723551253848P |
2 |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关于临泽县小孤山冶金用石英岩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 | 张环临发(2026) 31号 | 2026.8.7 | 临泽县山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9162072356641558XH |
3 |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关于临泽县九眼泉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 | 张环临发(2026) 32号 | 2026.8.7 | 临泽县大沙河流域管理局 | 12620723MB1453757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