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25年6月30日24时,临泽县泰鸿商贸有限公司等91户企业、临泽县兴园果蔬专业合作社等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4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第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名单附后)。
以上经营主体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泽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高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
2.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临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