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食品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市场主体准入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我局经核查发现,辖区内部分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存在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营业执照已注销等情形(具体名单见附件),已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存续条件,拟依法注销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食品小摊点登记卡。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2日起至2026年7月8日止)。公示期内,相关单位可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我局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被注销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食品小摊点登记卡及其编号将停止使用。
受理地址: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临河东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市场监督管理局8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6-5522110
临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