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品油经营主体:
为维护我县成品油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甘肃省成品油价格调控政策,现就规范成品油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规,强化自律意识
各经营企业应自觉遵守价格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甘肃省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政策,不得在规定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加强价格自律,公平有序参与市场竞争,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规范价格公示行为,做到明码标价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通过标价签、价目表、电子显示屏等形式,清晰、准确、完整标示油品种类、标号、销售价格等核心信息,确保标识醒目。价格调整时应及时更新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严禁通过模糊标价、虚假折价等方式误导消费者。
三、严禁各类价格违法,坚守经营底线
1.不得相互串通或通过行业协会等组织合谋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2.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成品油价格异常上涨;
3.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实施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行为。
4.不得实施价格欺诈,包括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比较、不履行优惠约定等行为;
5.不得违反国家调价政策,在调价窗口开启后未按规定调整价格。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成品油价格违法行为,请通过12315平台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核查处理。希望各经营主体自觉遵守法规,共同维护好全市成品油市场秩序。
临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