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泰鸿商贸有限公司等91户企业、临泽县兴园果蔬专业合作社等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查,临泽县泰鸿商贸有限公司等91户企业、临泽县兴园果蔬专业合作社等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详细名单见附件1、附件2),因未按期公示2024年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第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将临泽县泰鸿商贸有限公司等91户企业、临泽县兴园果蔬专业合作社等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泽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高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
2.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临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