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持证企业申请,我局同意注销临泽县康宁健安堂药房(个人独资)、临泽县康宁济安堂大药房(个人独资)、临泽县康之家药房二分店、张掖康宁药业有限公司鸭暖店、临泽县忠信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站药店5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自注销之日起,企业应依法停止药品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公示表
临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