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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泽县2024年 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42/2024-00044
发文字号
临农发〔2024〕6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3-26
是否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现将《临泽县2024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临泽县农业农村局    临泽县自然资源局     临泽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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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2024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保险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92号)、《甘肃省2024—2025年农业保险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推动农业产业持续发展和保障农户稳产增收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基本原则,以“扩面、增品、提标”为抓手,着力健全完善农业风险保障体系发挥农业保险兜底保障作用,在优先保障已脱贫建档立卡户、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的基础上,加大对农业经营主体保险供给,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应对自然灾害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全力落实粮食作物承保计划,切实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推动扩大中央和省级补贴品种农业保险覆盖面,积极落实“一县一(多)品”特色保险品种承保任务,促进特色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农户稳定收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自主自愿。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主自愿选择投保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产品,不得重复投保。优先保障已脱贫建档立卡户、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保险供给,做到保险政策“到村到社到户”。

(二)坚持稳妥有序。坚持稳字当头、稳妥有序,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强化预算约束,及时足额拨付保费补贴,循序渐进、因地制宜扩大政策实施范围。

(三)坚持高质高效。加强县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保险监管以及承保机构协同,强化绩效考核,高质高效落实政策要求,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保险互补配合协同运作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政策精准滴灌,推动实现农业保险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切实提升农户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

(四)坚持依法合规。加大承保机构监督、监管力度,及时足额定损理赔,严禁虚构或虚增保险标的或以同一保险标的进行多次投保,严禁虚假理赔、虚列费用、虚假退保、截留或代领以及挪用赔款、挪用经营费用等方式冲销投保农户缴纳保费或财政补贴资金,严禁欺骗、误导、强迫或限制投保。

(五)坚持风险可控。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强化承保机构防范风险主体责任,提升风险预警、识别、管控能力,强化风险减量管理,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农业再保险和农业大灾风险分散制度,形成农业风险闭环管控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六)坚持创新赋能。鼓励探索开发符合本地特点和农户需求的农业保险创新产品,开展农业保险创新试点,推动农业保险与其他农村金融工具和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同时,进一步夯实保单级大数据管理基础,不断提升农业保险信息化、科技化水平,有效规避道德风险。

三、主要内容

2024年全县共申报农业保险品种13个,其中中央补贴品种6个省级补贴品种5个,一县一品2个。

(一)保险品种

1.中央补贴品种:玉米(包括制种和大田)、能繁母猪、奶牛(包括荷斯坦和西门塔尔)、小麦、育肥猪、森林(公益林)6个品种。

2.省级补贴品种:露地蔬菜、设施蔬菜(棚体+蔬菜损失)、肉牛、肉羊、桃等5个品种。

3.“一县一品”特色品种:红枣、葡萄2个品种。

(二)保险金额、费率及补贴比例

保险费率、保险金额及补贴比例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保险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92号)文件执行。

1.中央品种

(1)玉米

①制种玉米:保险金额为1000元/亩,费率3%,保费3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13.5元(45%)、省级财政补贴9元(30%)、县级财政补贴3元(脱贫建档立卡户与其他投保人均为10%)、投保人承担4.5元(脱贫建档立卡户与其他投保人均为15%)。

②大田玉米:保险金额为600元/亩,费率3%,保费18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8.1元(45%)、省级财政补贴5.4元(30%)、县级财政补贴1.8元(脱贫建档立卡户与其他投保人均为10%)、投保人自行承担2.7元(脱贫建档立卡户与其他投保人均为15%)。

(2)小麦:保险金额为350元/亩,费率4%,保费14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6.3元(45%)、省级财政补贴4.2元(30%)、县级财政补贴1.4元(脱贫建档立卡户与其他投保人均为10%)、投保人承担2.1元(脱贫建档立卡户与其他投保人均为15%)。

(3)能繁母猪:保险金额为1500元/头,费率5%,保费75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7.5元(50%)、省级财政补贴22.5元(30%)、县级财政补贴7.5元(脱贫建档立卡户与其他投保人均为10%)、投保人承担7.5元(脱贫建档立卡户与其他投保人均为10%)。

(4)育肥猪:保险金额为1000元/头,费率5%,保费5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25元(50%)、省级财政补贴15元(30%)、县级财政补贴5元(脱贫建档立卡户与其他投保人均为10%)、投保人承担5元(脱贫建档立卡户与其他投保人均为10%)。

(5)奶牛

①荷斯坦:保险金额为10000元/头,费率5%,保费5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250元(50%)、省级财政补贴150元(30%)、县级财政补贴50元(脱贫建档立卡户与其他投保人均为10%)、投保人承担50元(脱贫建档立卡户与其他投保人均为10%)。

②西门塔尔:保险金额为8000元/头,费率5%,保费4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200元(50%)、省级财政补贴120元(30%)、县级财政补贴40元(脱贫建档立卡户与其他投保人均为10%)、投保人承担40元(脱贫建档立卡户与其他投保人均为10%)。

(6)森林:保险金额为500元/亩,费率2‰,保费1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0.5元(50%)、省级财政补贴0.3元(30%)、县级财政补贴0.15元(脱贫建档立卡户与其他投保人均为15%)、投保人承担0.05元(脱贫建档立卡户与其他投保人均为5%)。

2.省级品种

(1)露地蔬菜:保险金额为2500元/亩,费率4%,保费100元。其中: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投保的,省级财政补贴40元(40%),县级财政补贴50元(50%),投保人自缴10元(10%);其他投保人投保的,省级财政补贴40元(40%),县级财政补贴40元(40%),投保人自缴20元(20%)。

(2)设施蔬菜(棚体+蔬菜损失)

①日光温室:保险金额为7000元/亩,费率3%,保费210元。其中: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投保的,省级财政补贴84元(40%),县级财政补贴105元(50%),投保人自缴21元(10%);其他投保人投保的,省级财政补贴84元(40%),县级财政补贴84元(40%),投保人自缴42元(20%)。

②钢架拱棚:保险金额为4000元/亩,费率3%,保费120元。其中: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投保的,省级财政补贴48元(40%),县级财政补贴60元(50%),投保人自缴12元(10%);其他投保人投保的,省级财政补贴48元(40%),县级财政补贴48元(40%),投保人自缴24元(20%)。

③棚内蔬菜:保险金额为3000元/亩,费率4%,保费120元。其中: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投保的,省级财政补贴48元(40%),县级财政补贴60元(50%),投保人自缴12元(10%);其他投保人投保的,省级财政补贴48元(40%),县级财政补贴48元(40%),投保人自缴24元(20%)。

(3)桃:保险金额为3000元/亩,费率4.5%,保费135元。其中: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投保的,省级财政补贴54元(40%),县级财政补贴67.5元(50%),投保人自缴13.5元(10%);其他投保人投保的,省级财政补贴54元(40%),县级财政补贴54元(40%),投保人自缴27元(20%)。

(4)肉牛:保险金额为7000元/头,费率4%,保费280元。其中: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投保的,省级财政补贴112元(40%),县级财政补贴140元(50%),投保人自缴28元(10%);其他投保人投保的,省级财政补贴112元(40%),县级财政补贴112元(40%),投保人自缴56元(20%)。

(5)肉羊:保险金额为700元/只,费率4%,保费28元。其中: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投保的,省级财政补贴11.2元(40%),县级财政补贴14元(50%),投保人自缴2.8元(10%);其他投保人投保的,省级财政补贴11.2元(40%),县级财政补贴11.2元(40%),投保人自缴5.6元(20%)。

3.“一县一品”特色品种

(1)红枣:保险金额为1000元/亩,费率4.5%,保费45元。其中: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投保的,县级财政补贴22.5元(50%),投保人自缴22.5元(50%);其他投保人投保的,县级财政补贴18元(40%),投保人自缴27元(60%)。

(2)葡萄:保险金额为2500元/亩,费率6%,保费150元。其中: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投保的,县级财政补贴75元(50%),投保人自缴75元(50%);其他投保人投保的,县级财政补贴60元(40%),投保人自缴90元(60%)。

四、任务指标

(一)中央品种

1.玉米

(1)制种玉米:省级下达计划任务26万亩(含脱贫建档立卡户724户3158亩)。

(2)大田玉米:省级下达计划任务6260亩(含脱贫建档立卡户98户650亩)。

2.小麦:省级下达计划任务3100亩(含脱贫建档立卡户117户270亩)。

3.能繁母猪:省级下达计划任务3500头(含脱贫建档立卡户6户120头)。

4.育肥猪:省级下达计划任务2.5万头(含脱贫建档立卡户5户100头)。

5.奶牛

(1)荷斯坦:省级下达计划任务1万头。

(2)西门塔尔:省级下达计划任务7500头(含脱贫建档立卡户110500头)。

6.森林:省级下达公益林计划任务34700亩。

(二)省级品种

1.露地蔬菜:省级下达计划任务2380亩。

2.设施蔬菜(棚体+蔬菜损失)

(1)日光温室:省级下达计划任务800亩。

(2)钢架拱棚:省级下达计划任务2500亩。

(3)棚内蔬菜:省级下达计划任务3700亩。

3.桃:省级下达计划任务310亩。

4.肉牛:省级下达计划任务13570头(含脱贫建档立卡户40230头)。

5.肉羊:省级下达计划任务10000只(含脱贫建档立卡户101700)。

(三)“一县一品”特色品种

1.红枣:省级下达计划任务800亩。

2.葡萄:省级下达计划任务2000亩(含脱贫建档立卡户18)。

五、组织实施

(一)责任分工

1.县财政局:负责做好中央、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和“一县一品”资金的落实工作,做好农业保险财政政策统筹指导;安排好县本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预算,筹集安排地方承担的保险费配套资金做好保费财政补贴资金拨付、清算和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承保进度及签单情况,及时拨付保费补贴资金,确保足额到位。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农业保险任务指标申报、争取,牵头制定全县农业保险年度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做好农业保险对上衔接沟通、对下组织落实等工作;审核保险公司提交的保险计划和任务指标落实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保险公司实际承保数进行数据核实核查;负责提供辖区内农业基础数据等相关信息,开展保险技术服务组织协调工作;加大灾情监测,建立防灾减灾防控工作体系;负责农业防疫体系建设,科学进行疫情监测、免疫和疫情处置;负责确定农业保险经营模式,指导开展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做好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已脱贫户底数统计核查工作;协助保险公司做好承保前的风险评估及灾后查勘定损工作,义务协助确定损失程度及损失原因分析等工作。

3.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制定全县农业保险年度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审核保险公司提交的森林(公益林)、桃、葡萄、红枣等品种保险计划和实际承保数,负责保险技术服务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提供辖区内基础数据等相关信息加大灾情监测,建立防灾减灾防控工作体系;负责确定农业森林保险经营模式,指导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协助保险公司做好承保前的风险评估及灾后查勘定损工作,义务协助确定损失程度及损失原因等工作。

4.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农业保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工作,协同推进农业保险具体政策落实;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农业生产有关基础数据的核实,督促各村社积极配合承保公司做好农业保险入户核实投保;协助县农业农村、县自然资源局对各保险公司实际承保数进行数据核实核查;配合做好查勘定损环节,应及时赶赴受损现场,查明受损原因,拍摄现场照片,核定受损数量,并与承保农户及时沟通、确认,制作查勘记录;负责配合做好赔款支付环节相关工作。

5.保险公司:负责承办所承保农业保险区域内的农业保险业务和具体保险任务指标落实工作。向种植户、养殖户提供优质、高效承保、理赔服务;负责专账核算保险收入和赔付支出;负责向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及时准确报告保险承保和理赔情况,并接受同级和上级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对保险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保单印制、保险业务宣传、保费收缴和出险理赔等保险业务工作并及时统计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

(二)承办机构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甘肃银保监局、甘肃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五部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要求和《张掖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工作方案》,临泽县2022-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经全市遴选,最终确定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分公司3家公司负责承保实施。具体承保范围为: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中心支公司:承担临泽县沙河镇、鸭暖镇、平川镇所辖区域范围内的农业保险任务。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中心支公司:承担临泽县蓼泉镇、板桥镇所辖区域范围内的农业保险任务。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分公司:承担临泽县新华镇、倪家营镇所辖区域范围内的农业保险任务。

森林(公益林)保险承保机构:由市林业和草原局统一招标确定中标公司承保。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业保险对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作用,成立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协调农业保险相关工作,建立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县农业保险工作稳步开展,同时聘请市、县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农业保险专家组,为农业保险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科学开展承保。各镇人民政府、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要紧盯农时,抓住关键节点,按时有序开展投保,争取在3月底前完成早春开花类作物的承保到户工作,严密防范早春低温冻害风险。各承保机构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分解下达计划进行承保,全力保障重点对象参保需求,优先保障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已脱贫户的参保需求,持续发挥农业保险兜底保障作用,防止已脱贫建档立卡户因灾出现规模性返贫,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要科学合理安排入村入户时间,承保过程中不得图形式、走过场,确保所有品种按照计划全面完成承保。各承保机构要严格落实“上门服务”,将政策性农业保险送到镇、村、社、户(特指脱贫建档立卡户),提高政策知晓率。各保险机构应根据需求,在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础上,开发政策性农业保险相适应的新型商业农业保险险种,鼓励引导农户在政策性农业保险指标外合理购买商业农业保险,有效提升农业保险的整体保障减灾能力。

(三)严格承保指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下达的承保范围和承保数量开展承保工作,承保过程中不得挑肥拣瘦、避重就轻承保数量原则上不得超出分解下达的任务指标。严禁各承保机构利用下达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任务指标,与保险农户进行“指标交易”,套取政策补贴,一经发现,将全部取消本年度和立即调整各项政策性农业保险任务,追缴当年所有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要坚持“先扶贫户、后小散户,再规模户”原则,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普及率,促使政策性农业保险真正起到“兜底保障、防灾减灾”的保障作用。为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切实保障养殖户利益,西门塔尔奶牛、肉牛、肉羊三个品种承保任务涉及的“扶贫户、小散户”需占到该品种承保农户总数的60%以上【西门塔尔奶牛、肉牛存栏50头以下,肉羊存栏100头以下为“小散户”】

)加快理赔支付。各承保机构要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全面落实“一户一单、一户一保、一户一赔”工作要求,打造一支服务农村金融保险的本土化、专业化队伍,在开展农业保险时做到“五公开”(即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三到户”(即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在规定时限内将理赔款项通过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账户及时、准确兑付到承保农户及经营主体手中,切实解决农业保险承保和理赔到户“最后一公里”问题。至年末,全年农业保险理赔兑现率应达100%,农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强化监督考核。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将农业保险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全年重点工作考核范畴,继续推行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情况周调度制度,定期对各承保机构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次年度承保份额的重要依据。适时组织开展农业保险情况督查,跟踪督促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项政策,重点检查承保工作进度、查勘定损、赔款支付、资金管理的合规性,严厉打击虚构保险标的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编造虚假赔案套取保险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加大政策宣传。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农业保险公司要加强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培训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和运用网络、电视、宣传单及新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讲解农业保险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农业保险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增强农民群众风险防范和参保意识,扩大覆盖面,增加知晓度,提升参保率。

)做好经验总结。各承保机构要根据不同农时季节科学合理安排农业保险工作,做到政策、保险、理赔、服务全面“嵌入式”衔接,不脱节、不脱钩。要创新性开展农业保险,在入户保险、及时理赔、科学定损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认真总结,培树典型,不断提升农业保险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保障能力。各承保机构要认真总结工作,提炼经验,于10月底前,将本年度农业保险开展工作情况形成总结,以正式文件报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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