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张掖市民政局、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掖市财政局、张掖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张掖调查队《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张民发〔2025〕104号)文件精神,我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标工作,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城市差额低保对象月补助水平提高到616元;农村低保一类、二类保障对象月补助水平分别由483元、459元提高到567元、477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月标准由605元提高到737元。经研究,同意为3370户6882人按新标准补发10-11月份提标后增加的资金598992元。其中:农村低保2860户4913人,补发10-11月份提标后增加的资金238860元;城市差额低保1440人,补发10-11月份提标后增加的资金221136元;特困供养对象510户529人,补发10-11月份提标后增加的资金138996元。各镇要严格按照临泽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相关规定,及时将资金发放到户。
临泽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