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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城市低保的条件是什么

索引号
620723028/2022-0026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7-27
是否有效

一、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城市低保?

凡城市常住居民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1.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困境儿童和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或者身患重特大疾病长期卧床不起的人员,经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以上(含3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怎么申请城市低保?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提交书面申请,没有书写能力的可以委托亲属和居委会干部代为书写,如实提交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家庭收支情况和家庭财产状况等书面材料,并授权县级民政部门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提交资料:(1)申请书(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家庭财产、家庭收入、大额支出等基本情况,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并承诺情况属实);(2)户口本复印件;(3)银行账号;(4)申请人根据家庭成员不同情况如实提供病情诊断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学生证、残疾证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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