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坚决杜绝违规冒领待遇行为,维护全体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关于进一步调整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周期的通知》(甘社保发〔2023〕31号)及《工作提示》的有关要求,现就超期未认证正常领待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停发与续发管理公告如下。
一、认证范围
按月领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二、认证周期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认证周期为一年(365天),即从上年度或本年度完成认证之日起一年(365天)内至少完成一次认证。建议领待人员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认证一次,确保待遇发放不受影响。
三、认证方式
1.“甘肃人社认证”手机APP认证。通过智能手机软件商店搜索“甘肃人社认证”,下载安装认证软件,人员类型选择参保人,输入领待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点击登录,选择“人脸认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成功即可。不受时间地点限制,操作简单,方便快捷,可为多人认证。
2.社会保险服务网点认证。手机操作不熟练的领待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社保中心或就近镇、社区、社银合作网点便民服务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完成认证。
3.“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微信公众号认证。关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微信公众号,点击快捷办理→待遇资格认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按提示完成认证,也可点击“为他人办理”,帮助家人完成认证。
4.“电子社保卡”APP或微信小程序认证。电子社保卡登录成功后,搜索“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按提示完成认证。该方式只能本人认证,不能为他人认证。
5.社会化服务协助认证。对于高龄、病残、患病卧床或使用智能工具有困难的人员,可通过电话预约,由居住地镇党群服务中心或所在社区安排专人上门服务。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是确认领待人员健在、具备领取资格的法定程序,是保障待遇正常发放最简单最有效的途径;同时可杜绝死亡冒领、重复领取、伪造信息骗领社保待遇等违法行为,是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有效手段。对于一年(365天)之内未成功认证的领待人员,我们将暂停发放社保待遇,请您务必主动、按时完成认证。
四、明确部门职责
县社保中心应提前1-3个月通过甘肃人社认证系统精准筛选认证周期即将到期的未认证人员名单,通过电话联系、发送短信等方式进行预警提示。同时将未认证人员名单反馈镇、社区、有关参保单位,由镇、社区、单位通过电话、微信、上门服务等方式提前告知认证截止时间、操作指南、未认证后果等事项,督促和帮助未认证人员及时完成认证。
各镇、社区、合作银行、有关参保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安排专门力量,设置服务窗口(岗位),加大自助资格认证方式宣传力度,引导本辖区、本单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通过“甘肃人社认证”手机APP、“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微信公众号、“电子社保卡”等平台完成自助人脸识别认证,确保待遇领取人员认证率达到100%。
尊老、爱老、敬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因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主体是退休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手机操作不便,请身边的年轻朋友在工作之余,用你们的智能手机为父母、长辈完成待遇资格认证,同时主动帮助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完成认证。已经死亡的,请及时到县社保中心或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办理待遇注销手续。
五、咨询服务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0936-5520264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0936-552026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0936-5520264
工伤、失业保险:0936-5520263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