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字〔2025〕32号


中共临泽县委办公室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泽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
暨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2026年—2028年)》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有关部门,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县属及省市驻临有关单位:
现将《临泽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暨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6年—2028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临泽县委办公室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9日
临泽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暨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6年—2028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和全域人居环境提升,持续提高乡村建设水平与群众生活品质,努力在加快乡村振兴、建设和美乡村中走在前作示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整社推进、长效管护”原则,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目标,聚焦住房安全保障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通过“拆、建、改、治、绿”综合整治措施,利用三年时间集中行动,实现农村住房安全全面保障、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村容村貌美观有序、生态环境持续优化的目标,让乡村既“干净整洁”又“美丽宜居”。
二、目标任务
聚焦民生保障服务、基础设施配套、人居环境整治等目标,抢抓“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政策机遇,加快推进乡村建设,着力营造全域和美新气象,打造城乡融合发展新样板。各镇在每年确定1-2个村进行整村整治,确保完成3—5个社整社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加力推进整治工作,力争到2028年,全县50%以上村达到和美乡村建设标准,全面完成74个社2660户农房安全隐患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治理率、村庄绿化覆盖率显著提升,彻底消除住房安全隐患和人居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2026年,聚焦地质灾害隐患点、重要交通沿线、景区周边等重点区域,完成整社整治28个1030户【沙河镇整治范围涉及3个村5个社180户,其中:高铁1个村2个社,国道2个村3个社。新华镇整治范围涉及4个村5个社180户,主要是高铁沿线。蓼泉镇整治范围涉及3个村4个社150户,主要是县乡主干道路沿线。平川镇整治范围涉及4个村4个社150户,主要是张罗公路沿线。板桥镇整治范围涉及3个村4个社150户,主要是张罗公路沿线。鸭暖镇整治范围涉及3个村3个社110户,主要是县乡主干道路沿线。倪家营镇整治范围涉及3个村3个社110户,其中:张肃公路1个村1个社,县乡主干道路沿线2个村2个社】,不断推动农房安全隐患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7年,持续开展整治工作,完成整社整治23个840户,深化基础设施配套,提升人居环境舒适度。
2028年,攻坚剩余整治任务,完成整社整治23个790户,实现住房安全隐患全面整治,建立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三、重点整治措施
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提质、住房安全保障及风貌改造等任务,从“拆、建、改、治、绿”五个方面推进综合整治,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惠及民生。
(一)拆:从严推进必拆事项,扫清整治障碍
坚持“拆必彻底、清必干净”,聚焦影响安全、破坏风貌、占用公共空间的各类建筑及设施,深入开展“六拆”行动【拆除已享受易地搬迁、生态避险搬迁等政策建成新房的原有住房;拆除“一户多宅”、闲置废弃、长年无人管护的老旧住房;拆除农户后院破旧附属房、旱厕;拆除交通沿线可视范围内的残垣断壁、破旧广告牌、破废大棚;拆除未经审批的违法占地建房,违规占用公共空间的私搭乱建、占道构筑物;拆除闲置废弃的旧村委会、会议室等集体用房(文物及历史建筑除外)】,同步完成土地复垦和场地清理。
实施要求:各镇结合前期摸底排查结果,对必拆对象逐一建档,组织拆除。县住建局对各镇初判为有安全隐患的住房,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认定(鉴定),并出具认定结果。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各镇对乱搭乱建、违章建设的畜圈等辅助用房进行核查拆除,拆除后及时清理垃圾、平整场地。
(二)建:聚焦重点建设任务,强化安全保障
以住房安全和生态宜居为核心,重点推进生态避险搬迁和高质量住房建设,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对地质灾害威胁区、生态保护区内的农户,按政策推进搬迁安置;对分散特困供养对象、经济困难失能老人等特殊群体,鼓励集中居住,通过集体周转房等方式妥善安置;对唯一住房经鉴定为危房的,引导农户在规划区内集中选址,统一设计建设。按“人畜分离、分区管控”原则,合理规划建设集中养殖场区,畜禽养殖区与居住区保持安全距离,既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又便于养殖管理,并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实现资源化利用。
实施要求:县自然资源局严把规划选址等关口,确保住房新建点合规合法。县农业农村局配套完善安置点和新建区域基础设施。县住建局负责统筹全县新建高质量住房整体设计审核把关,确保户型科学合理、经济实用、适度超前,并落实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享受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补助政策。县民政局做好农村特殊群体的住房安置工作。各镇严格遵循村庄规划,实施高质量住房建设。
(三)改:深化前后院改造,提升庭院风貌
以“整洁、实用、美观”为目标,全面推进农户前后院及附属设施改造。主要硬化庭院地面,优化功能分区,对结构安全的附属用房、棚、圈、围墙等设施按村庄风貌统一改造,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维修加固或重建,推广新型节能建筑材料降低改造成本;对结构安全的住房,结合“八改”要求,完善生活功能、提升外观风貌,确保与庭院改造、村庄整体风格协调统一。
实施要求:各镇深入宣传,做好群众动员及改造工作。县住建局提供多样化改造方案,推广节能环保的改造材料和模式。
(四)治:全域开展环境整治,破解脏乱顽疾
聚焦农村环境卫生突出问题,建立常态化管护机制,全方位推进清洁整治。清理村庄内外、房前屋后、河道沟渠的生活垃圾、建筑废料、漂浮物及屋顶堆放的柴草杂物;加强垃圾收集设施管理,确保垃圾定期清运、设施洁净无污;整治村庄公共区域乱贴乱画、乱拉乱挂现象;规范集镇经营秩序,整治乱摆乱放;清理交通线路两侧树枝杂草,整治供电通信线路乱象,严格落实农户“门前三包”等制度,推行垃圾定期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开展“美丽庭院”“美丽宜居村庄”创评活动,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实施要求:县农业农村局以“四区四线”及乡村振兴示范带为重点,做好环境整治督导工作。县工信商务局负责督促通信线路乱象整治。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经营秩序的管理。各镇负责整治并坚持日常管护。
(五)绿:系统推进绿化美化,提升生态品质
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整治空地,开展全方位绿化美化,打造“村在绿中、院在花中”的乡村风貌。在村庄出入口、主次干道两侧、公共活动空间种植花草树木,提升村庄整体绿化覆盖率;整治废弃坑塘、闲置宅基地,打造小型口袋公园、公共绿地。鼓励农户在前后院种植果树、花草,打造“一户一景”的美丽庭院;利用围栏、墙角等空地,进行绿化美化。重点推进高铁、高速、公路沿线绿化提升,形成绿色生态廊道,改善乡村风貌。
实施要求:县自然资源局结合村庄规划和地形地貌,指导选择适宜的绿化品种及跟踪技术服务;各镇将绿化管护纳入村庄长效管护机制,持续巩固绿化成果。
四、政策支持
(一)资金扶持。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整合形成政策体系并按整治措施分类匹配。1.拆除政策。整院拆除隐患住房且保留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户,每户补助1万元。2.新建房屋政策。集中连片新建20户以上高质量住房的农户享受每户15万元15年期贷款贴息;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全面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相关补助政策。3.搬迁安置政策。生态避险搬迁户享受每户10万元补助及5万元5年期贷款贴息。4.改造提升政策。前后院改造农户享受每户5万—8万元相应年期贷款贴息;无需贷款的农户自行改造前后院【整体对围墙、圈棚、附属用房等改造提升】,每户补助5000元;整社完成改造提升的农户每户再补助3000元。5.奖励补助政策。对整治成效显著的镇、村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6.项目支持。当年集中连片新建20户以上的示范点,建房农户可享受15万元15年期贷款贴息,配套建设示范点水、电、路、通信、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对拆除旧房集中修建养殖小区规模连片20户以上,由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配套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7.金融保障。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加快符合条件农户的贷款发放,确保资金及时到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各镇、金融企业)
(二)用地保障。科学划定农房建设适宜区,开展地质勘察与风险评估,避开地质灾害隐患区、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用地保障上,优先保障集中安置点用地,满足危房改造户、无房户住房需求;选址需依照村庄规划,临近耕地与村级服务中心、商超,兼顾生产生活便利。建立宅基地有偿退让与统筹调剂机制,按区域经济水平确定差异化补偿标准,鼓励进城落户、一户多宅农户退闲置宅基地。全面摸排整治村内废弃房屋、残垣断壁,盘活土地资源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镇)
(三)质量监管。结合地域风貌绘制农房设计图集,做到通俗易懂、农村适用的农房设计,符合农户居住需求。建立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制度,重点监督地基开挖、主体结构、屋面防水等关键环节,同步严查不合格建材,发现问题立即责令退场并溯源追责。加强施工队伍管理,严格审核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规范施工流程,明确工序标准。竣工验收实行联合审验,组织镇村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农户共同参与,对照结构安全、防水性能等重要指标逐项核验,出具验收报告,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按工程建设标准实施全过程监管,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检道路硬化、污水管网等工程质量,确保整治效果长效保持。(责任单位:各镇)
五、保障措施
为保障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构建县委、县政府统筹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专班协力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县级领导包镇督导制度。按照相关部门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发改部门研究政策并统筹项目申报,财政部门保障资金兑付与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落实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并负责贷款审批、竣工验收与资金兑付,自然资源部门推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并统筹规划管理,住建部门牵头危房与抗震改造及技术指导】,形成层级压实、协同联动的责任网络。强化过程管控,整合摸底鉴定、分类整治、分步实施等工作步骤,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全过程记录整治情况,确保可追溯、可核查。通过入户宣传、算账对比、典型带动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讲清政策红利和安全风险,提升群众参与整治工作的积极性。推行“周调度、月检查、季通报”制度,协调解决问题,定期开展督查评估,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附件:1.临泽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暨人居环境提升三年
行动工作专班
2.临泽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暨人居环境提升工作
三年行动计划任务
3.临泽县2026年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暨人居环境
提升计划任务分解表
附件1
临泽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暨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专班
为切实加强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暨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临泽县住房安全隐患整治暨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成琦 县委书记
秦 楠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韩世彦 县委副书记
任 刚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杨 寅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常 飞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成 员:张保锋 县湿地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办公室
主任、机要和保密局局长
朱 浩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贺海荣 县委督查专员
县政府督查专员
张延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卢 伟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多伟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建荣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正东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银汉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闫克义 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田治国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一伟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兴武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张建科 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杰 县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 东 县工信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贾宏伟 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王文学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地震局局长
石有聪 沙河镇党委书记
蒋丽丽 沙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沈靖鹤 新华镇党委书记
管志明 新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薛建海 蓼泉镇党委书记
汪永键 蓼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 凯 平川镇党委书记
李晓隆 平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吉华 板桥镇党委书记
张钊毓 板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朝海 鸭暖镇党委书记
梁兴江 鸭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增鹏 倪家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卢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天有、李自勤2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协调处理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及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抽调1名工作骨干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常驻开展工作。工作专班如有调整,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工作专班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附件2
临泽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暨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 | |||||||||||||
序号 | 镇 | 整治总数 | 整治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备注 | ||||||
整治社数 | 整治户数 | 整治社数 | 整治户数 | 整治社数 | 整治户数 | ||||||||
1 | 沙河镇 | 440 | 13 | 5 | 180 | 4 | 130 | 4 | 130 | ||||
2 | 新华镇 | 440 | 13 | 5 | 180 | 4 | 130 | 4 | 130 | ||||
3 | 蓼泉镇 | 390 | 10 | 4 | 150 | 3 | 120 | 3 | 120 | ||||
4 | 平川镇 | 390 | 10 | 4 | 150 | 3 | 120 | 3 | 120 | ||||
5 | 板桥镇 | 370 | 10 | 4 | 150 | 3 | 120 | 3 | 100 | ||||
6 | 鸭暖镇 | 330 | 9 | 3 | 110 | 3 | 120 | 3 | 100 | ||||
7 | 倪家营镇 | 300 | 9 | 3 | 110 | 3 | 100 | 3 | 90 | ||||
合计 | 2660 | 74 | 28 | 1030 | 23 | 840 | 23 | 790 | |||||
附件3
临泽县2026年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暨人居环境提升计划任务分解表 | |||||||||||||
序号 | 镇 | 2026年整治任务及措施 | |||||||||||
整社改造示范社 | 计划任务(户) | 合计 | |||||||||||
拆除 | 新建 | 改造 | |||||||||||
1 | 沙河镇 | 5个 | 东寨村6社、7社,沙河村7社、8社,西关村3社 | 18 | 162 | 180 | |||||||
2 | 新华镇 | 5个 | 长庄村1社、2社,富强村8社,西街村2社,向前村1社 | 22 | 158 | 180 | |||||||
3 | 蓼泉镇 | 4个 | 唐湾村5社,墩子村9社,蓼泉村8社(9社),湾子村3社 | 59 | 91 | 150 | |||||||
4 | 平川镇 | 4个 | 三二村4社、5社、7社,平川村2社 | 23 | 11 | 116 | 150 | ||||||
5 | 板桥镇 | 4个 | 红沟村1社、7社,友好村6社,古城村5社 | 60 | 90 | 150 | |||||||
6 | 鸭暖镇 | 3个 | 华强村10社,古寨村9社,大鸭村6社 | 20 | 35 | 55 | 110 | ||||||
7 | 倪家营镇 | 3个 | 南台4社(5社),下营5社,黄家湾4社 | 45 | 20 | 45 | 110 | ||||||
合计 | 28个 | 187 | 126 | 717 | 1030 | ||||||||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