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和县政府总体规划,拟对沙河镇五三村、西关村部分集体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面积
拟征收地块位于沙河镇五三村、西关村,土地权属为五三村、西关村集体所有,拟征收土地面积0.6021公顷(合9.03亩),其中:农用地0.5214公顷(耕地0.0660公顷、园地0.4554公顷)、建设用地0.0807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临泽县西关村居住组团18、19、20号商住楼、临泽县二幼片区、自由路西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县政府委托沙河镇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该项目征地行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请广大村民代表和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反馈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由县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拟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对违反规定抢栽、抢建、抢种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临泽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