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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35/2019-00064
发文字号
临安委办发〔2019〕4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19-06-14
是否有效

临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临各单位:

    应急值守工作是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是保证上传下达、政令畅通,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近年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不断加强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为及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2019年上半年突发事件应对情况看,各镇、各单位在信息报告的时效性、主动性、敏感性等方面,与应急管理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不同程度存在获取信息渠道单一、能力不强、报告不及时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切实提高应急信息报告工作的严肃性、时效性和准确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守工作

切实加强对应急值守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带班领导和值班电话要确保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要高度重视节假日和特别防护期间(重大活动期、森林防火期、汛期等)应急值守工作,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要严格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值班人员每天15时前按照“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原则,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当天应急值守工作情况,每逢节假日结束前1天15时30分前,要将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综述材料报县应急管理局值班室,由值班员综合后按程序报县委办、政府办。

二、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主体责任

根据“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地党委、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单位是报告相关情况的责任主体,各镇负责报告本辖区范围内的突发事件信息,县直及省市驻临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报告主管工作方面及发生在本部门、单位或本系统的突发事件信息。各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相关站所(股)室负责同志及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信息报告要遵循“有情必报”和“快报结果、慎报原因”的原则,镇应急管理所收到或监测到一般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信息后,在向本级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跨辖区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应急管理所要及时相互衔接做好处置工作,并按照各自职责和报送标准向本级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坚决防止迟报、瞒报、漏报、误报等问题发生。

三、进一步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

要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信息报告审核把关,重点把好内容关、格式关、文字关,做到内容全面准确、数字客观真实、表达层次清断、文字简洁精练,切实提高信息报告质量。各镇、各单位需向县应急管理局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两大类;突发事件虽未达到报送标准,但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报告分为首报、续报、终报。首报突发事件信息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造成后果(伤亡人数、财产损失)、事件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要素。续报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事发单位或事发地基本情况,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等。对突发事件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续报工作可视情况多次进行。事件处置结束或险情、灾情消除后,要进行终报。要严格落实应急信息报送责任和审核把关制度,报送的信息必须要由分管领导把关签字,以《值班信息》或加盖单位印章的书面材料上报。重大信息必须由主要领导把关签报。每条信息必须注明报送时间、报送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书面报送信息原则上要按统一格式上报(见附件1)。

四、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渠道和方式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接收各镇和有关单位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县委办、政府办和市应急管理局。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原则上以书面报送为主,传真报送、电子邮件报送为辅,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详细情况,若受工作环境等因素制约,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报告的,上报后,要及时通过电话确认收到方可。信息报送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涉密信息报送,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办理。

五、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时限要求

按照“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的要求,凡属于报告范围的突发事件,发生在县委、县政府所在地的突发事件须在1小时内上报,发生在镇及其他区域的须在2小时内上报。超过规定时限为迟报,经复核不实的为误报,如属有意为虚报,超过24小时为漏报,知情未报造成不良影响的为瞒报。对突发事件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值班值守人员应先报告事件大概情况,随后抓紧了解反馈详情,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对于明确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应急处置过程中事态进展情况和应急处置相关情况要及时续报,直至事件处置结束。

六、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程序

各镇、各单位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原则上实行逐级上报制度。各镇、各单位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在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的同时,要对信息来源、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初步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先期处置等情况进行快速核实。一般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信息和紧急信息,必须在事发后1小时内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对于紧急重大事件信息,可快报事实、续报原因,可先电话报告,后书面报告。对于要素不全或某些要素难以立即核准的信息,要边报告,边核实。对一时难以预判后果的信息,要先报告,后跟踪核实续报。报送信息需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特别重要的要经主要领导审批。

各镇、各单位要根据通知精神,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具体办法,切实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质量和水平。

附件:值班信息报告单(样本)


                    临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


附件



XXX 值 班 信 息


第     期

报送单位:                            签发人:      

标    题

据XX镇XX村2019年  月  日  时  分报告:2019年  月  日  时  分,XX镇XX村XX地点发生XX事件,至时分事件已造成人死亡,人受伤(其中轻伤人,重伤人),

人失踪,……事件涉及人,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事件经过:(简要叙述事件的起因、基本过程、已造成后果、影响范围、发展态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建议等)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值班人员: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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