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政动态 走进临泽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临泽招商
政务公开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层政务公开 > 稳岗就业 > 就业服务信息

关于申报临泽县2026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告(第二批)

索引号
620723029/2026-0022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6-08-31
是否有效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6〕1号)、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6〕41号)文件精神,现就临泽县2026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属于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工商登记注册和经营地址在临泽县内,所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一年以上,当前仍在正常经营,未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且经营以来未享受过失业保险补贴的,具体包括:

1.2018年7月10日之后由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2.2019年4月22日之后由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返乡农民工是指初次办理营业执照前3年内在临泽县以外连续务工6个月以上的临泽县农业户籍人员;

3.2026年8月10日之后由《陇原人才服务卡》持卡人配偶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4.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是指初次注册工商信息的人员。除本次提交的营业执照外,在全国范围内已经注册过工商信息,包括注册后未经营、注销、吊销的均不符合初次创办的标准。

5.个体或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已经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企业营业执照已经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

6.办理营业执照前已担任过公司股东、监事、理事等重要岗位的,视为已有创业经历,不属于补贴对象。

(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陇原人才服务卡》持卡人配偶补贴额度按照省级陇原人才配套政策执行。

二、所需资料

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临泽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5.一年内经营流水(勾选经营相关支出和收入),季节性经营的,需提供经营满12个月流水(可跨年度);

6.返乡农民工还需提供返乡农民工创业证明(见附件),以及外出务工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指外出务工单位发放工资或缴纳社保的凭据);

7.《陇原人才服务卡》持卡人配偶还需提供《陇原人才服务卡》复印件及结婚证复印件;

8.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9.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申报主体为企业的还需提供员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社保缴费资料及交易、税务票据。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向县人社部门提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县人社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筛查比对相关行业部门数据,并实地查看申报项目的真实性。  

(二)人社局审定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由县财政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个人社会保障卡。  

四、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30日

办理地点:临泽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天鹅湖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联 系 人:张彬洁

咨询电话:0936-5524661   

附件:1.临泽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

      2.真实性承诺书

      3.临泽县返乡农民工创业证明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