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91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257号)文件规定,经脱贫劳动力本人申报,相关镇、县乡村振兴局和县人社局逐个审核,现将符合条件并拟予补发交通费的25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11日至4月15日,共5天。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县人社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规定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监督电话:5524918
附件:临泽县稳定就业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费差额补助花名册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