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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临泽县2026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告(第一批)

索引号
620723029/2026-0006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6-03-31
是否有效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6〕1号文件精神,现就临泽县2026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属于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工商登记注册和经营地址在临泽县内,所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当前仍在正常经营,未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且经营以来未享受过失业保险补贴的,具体包括:

1.2018年710日之后由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退役军人(需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2.20194月22日之后由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返乡农民工是指在临泽县以外连续务工6个月以上的临泽县农业户籍人员;

3.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是指初次注册工商信息的人员。除本次提交的营业执照外,在全国范围内已经注册过工商信息,包括注册后未经营、注销、吊销的均不符合初次创办的标准。

4.个体或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已经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企业营业执照已经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

二、所需资料

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临泽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5.一年内经营流水(勾选经营相关支出和收入);

6.返乡农民工还需提供农民工返乡创业证明(见附件),以及外出务工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指外出务工单位发放工资或缴纳社保的凭据);

7.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役证》或《退伍证》复印件;

8.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9.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企业还需提供员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社保缴费资料及交易、税务票据。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向县人社部门提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县人社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筛查比对相关行业部门数据,并实地查看申报项目的真实性。

(二)人社局审定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由财政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个人社会保障卡。

四、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202641—2026430

办理地点:临泽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天鹅湖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联 系 人:张彬洁

咨询电话:0936-5524661   

附件:1.临泽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

      2.真实性承诺书

      3.临泽县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创业证明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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