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55号)文件规定,经脱贫劳动力本人申报,相关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乡村振兴局逐个审核,现将符合条件并拟予补发交通费的84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共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规定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监督电话:5524918
附件:临泽县稳定就业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费补助花名册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