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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户口注销办事指南

索引号
620723039/2020-0007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公安局
公开形式
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0-04-07
是否有效

一、 受理范围

依法服兵役、出国定居、失踪等人员户口注销

二、办理依据

甘肃省《户证工作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三)注销户口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1、公民服兵役的,凭《入伍通知书》注销户口。 2、公民出国(境)定居的,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注销户口。 3、被判处徒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劳动教养的,凭《判决书》、《劳动教养决定书》注销户口。 4、公民失踪一年以上查无下落的,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注销户口。

三、申请条件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四、申请材料   见附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来源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1

户口簿、身份证

原件

申请人

原件

必要

2

《入伍通知书》

原件

申请人

原件

必要

3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原件

申请人

原件

必要

4

《判决书》、《劳动教养决定书》

原件

申请人

原件

必要

5

责任区民警调查材料

原件

申请人

原件

必要

五、办理流程

六、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即办件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为:户籍地派出所

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0936-5953699

投诉监督电话为:0936-5956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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