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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3年全县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情况的 通 报

索引号
620723050/2024-0002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司法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3-12
是否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省市驻临各单位:

按照《甘肃省行政复议通报制度》规定,现将2023年全县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情况通报如下:

一、行政复议情况

(一)申请受理情况

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5件,同比增长47%,依法受理20件,同比增长25%

(二)案件审理情况

2023年,全县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8件(含上年结转3件),其中不予受理5件,依法受理后审结23件(含上年结转3件)。审结的23件中,维持9件,占39.14%;通过明理释

法、民事调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促使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终止结案8件,34.78%;调解3件,占13.04%,纠错3件(撤销1件,责令履行职责1件,确认违法1件),纠错率13.04%;向上级行政复议机构及被申请人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抄告纠错行政复议决定3件。

(三)主要特点

1.案件涉及领域相对集中。2023年,审结的复议案件主要涉及公安(治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市场监管4大行业领域。其中公安12件,占52.2%,市场监管5件,占21.7%,自然资源4件,占17.4%,交通运输2件,占8.7%。

2.行政处罚案件比例较大。按照行政管理类型分,行政处罚14件,占61%,行政不作为4件,占17.4%,行政确认1件,占4.3%,投诉举报答复1件,占4.3%,行政强制1件,占4.3%,其他2件,占8.7%

二、行政应诉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3年,管辖法院审查后通知行政机关应诉案件20件(其中经行政复议后起诉的2件),审结19件,未结1件。

按照层级分,县政府单独应诉2件,县政府作为第三人应诉1件,县政府与所属部门共同应诉4件,县政府部门单独应诉12件,镇政府单独应诉1件。

按照行政管理领域分,公安领域7件,自然资源领域8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3件,交通运输领域1件,财政领域1件。

按照行政管理事项分,行政确认7件,行政处罚4件,行政确权2,政府信息公开2件,行政许可1件,行政不作为1件,其他3件。

(二)一审结案情况

2023年,管辖法院一审共审结全县行政应诉案件19件,裁判结果分别是:驳回原告诉讼请求7件,驳回起诉4件,原告撤诉4件,撤销3件,确认违法1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4件其中,公安局1件,为行政批复案件;人社局2件,为行政确认案件;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件,为行政确认案件,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为21%。

(三)主要特点

1.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2023年,全县行政应诉案件一审开庭审理1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9件,出庭应诉率达100%。

2.败诉率同比下降。在行政诉讼发案量同比上升的情况下,败诉率同比下降。2022年全县行政应诉案件14件,败诉6件,败诉率43%;2023年全县行政应诉案件20件,审结19件,败诉4件,败诉率21%。

三、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存在业务不熟练,执法行为不规范,工作不严谨,未严格遵循合法行政、程序正当的要求,不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习惯于经验执法,轻程序、重结果。主要体现在:宋某县自然资源局未依法履行职责、不服《不予立案决定书》为由先后三次申请行政复议,三起案件因未全面履职、证据不足、程序违法被纠错;刘某某不服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颁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提起行政诉讼,该案件因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程序存在轻微违法,法院判决确认违法;程某某不服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批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以超越职权判决撤销原行政行为县人社局工伤认定过程中,需要法院裁判来进一步确认,从而导致此类应诉案件败诉率较高。

(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行政机关提交的行政复议答复书质量不高,对案件办理过程总结不全面,对申请人提出的异议问题回避不答复,提交证据材料不充分。

(三)行政应诉案件结果备案不及时。涉及行政应诉案件的行政机关均未按照临泽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要求,在收到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后15个工作日内将文书复印件和本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主动报县司法局备案。

四、工作建议

(一)以源头预防为重点,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严格落实《临泽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统筹安排本系统业务培训工作科学制定培训计划,采取请进来讲和走出学、理论学和实战练等方式,切实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二)以新法实施为契机,提高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认识。各行政机关要加大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提高行政复议答复质量,及时提交完整充分证据材料积极主动配合复议机关化解行政争议,通过明理释法当面解答申请人的异议问题等方式,提高行政行为的可接受性。配合行政复议机构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工作,争取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三)以监督考核为抓手,倒逼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全面落实约谈、通报批评、决定抄告、制发意见书等各项制度,能动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监督作用,以行政复议制度落实倒逼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用足用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对执法问题较多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和执法问题突出领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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