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全年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建设幸福美好新临泽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主动向党委和上级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3.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区域、本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严格执行《临泽县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探索开展现场专题述法,并采取适当方式有序扩大公众参与。(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二、坚持改革引领,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4.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加速“证照分离”,推进“减证便民”,全面落实涉企经营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惠企政策“不来即享、免申即享、应享尽享”。全面落实招商引资及涉企服务全程领办、帮办、代办制,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推进省内通办、跨省通办集成服务,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推动更多高频事项“集成办”“异地办”“掌上办”,建立数据共享交换和回流机制,以数字化手段聚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政府其他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5.全面完善落实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梳理全县各类权责事项清单,根据职能变化和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变化情况,及时对接调整完善各镇、各部门单位权责清单,推动权责事项清单与各类专项清单有效衔接和深度融合,规范权力运行。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禁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严格落实“非禁即入”要求。持续优化管理服务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促进正确高效履行职责。(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政府其他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6.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优化营商环境配套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部署要求和“三抓三促”行动关于营商环境“大优化”工作安排,对标全省最优,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着力改善投资环境和市场预期。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深化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审理涉产权案件,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强化破产审判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办理破产案件。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意见建议,保障企业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和做法,帮助企业应享尽享政策红利。全面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着力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税务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7.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全面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工作格局,健全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衔接配套的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突发事件检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等机制建设。完善各类应急举措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依法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严格落实“乙类乙管”政策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监督和引导处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三、坚持依法决策,着力发挥制度规范保障作用
8.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从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临泽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听证办法》,全面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广泛听取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建议,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建立执行主体向决策机关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政府其他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9.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临泽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程序,提升合法性审核质效,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有效发挥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平台作用,全面提升备案审查效能,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政府其他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四、坚持执法为民,全面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理顺行政执法事项下放承接机制,加强对下沉乡镇执法事项的指导和监督,加大基层执法队伍培训力度,强化乡镇一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持续推进柔性执法和“首违不罚”,进一步完善“两轻一免”事项清单,广泛运用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府其他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11.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纵深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聚焦食品药品、生态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突出扫黑除恶常态化执法,重点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非法采矿等行业领域违法犯罪,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为人民群众创造平安法治环境。(责任单位:县政府各执法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12.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系统规范执法文书,完善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流程,切实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自由裁量基准,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广泛开展以案释法。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在线学习、资格考试和岗位练兵,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责任单位:县政府各执法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五、坚持监督问效,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1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管机制,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重复执法等执法行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升执法案卷评查质量。深入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政策,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建立信息互通互联共享协同机制,用好各种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管理,深度提升监管效能。加强对涉企行政检查、行政收费等行为监督力度,严格控制涉企行政执法频次,增强涉企行政执法人文关怀,坚决克服涉企执法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责任单位: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其他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14.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审计、财政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执行行政案件,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主动履行法院裁判,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1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强减税降费、稳岗就业等公共服务事项信息公开力度,综合应用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加强政策发布和解读,扩大公众开放参与,积极稳妥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16.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全面落实《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建立政府机构失信治理及补偿机制,严格履行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市场主体依法予以公平合理补偿。加大涉企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力度,常态化建立化解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台账,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击鼓传花”等政务失信行为。建立防范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长效机制,开展违约拖欠市场主体账款清理集中行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政府其他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六、坚持主动创稳,全面提升维护社会稳定水平
17.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协调联动、衔接顺畅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广“一核三端五调”“民主说事会”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发挥好基层网格员和“三官一师”作用,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严防因矛盾纠纷发现不了、解决不好、控制不住而酿发民、刑事案件。(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政府其他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18.提升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依托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持续强化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提升办案质效。创新办案方式,把依法调解的理念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推动从源头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完善行政复议与法检协作机制,推动落实行政复议通报、抄告制度,提升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公信力。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切实履行生效裁判。要加强与相关管辖法院沟通衔接,及时掌握行政诉讼案件动态,依法纠正违法行为,全力化解行政争议。(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政府其他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19.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抓好“关键少数”和重点群体,深化“法律八进”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注重新媒体等“智慧普法”运用,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用性。强化指导督查,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工作。推进实体、网络、热线法律服务有机融合,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建立劳动人事争议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实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推行“零距离”在线公证服务和预约、延时等便民举措,打造省、市范围内叫得响的“法援品牌”。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法治乡村、市域社会治理。(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其他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七、坚持示范带动,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加强法治建设考核督察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各镇、各部门单位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督促各镇、各部门单位及领导干部压实法治责任。按照省市工作统一部署要求,在全县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期评估,结合法治督察实地检查进行评估验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落实落地。持续推动落实法治督察与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抓实“关键少数”,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21.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根据省市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示范创建指标体系,遴选培养申报一批示范项目,加大指导、推进、督查力度,争创一批市级以上法治建设示范项目,引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22.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全面落实会前学法、重大行政决策前学法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制度,各镇、各部门单位每年应当举办 2 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把法治教育纳入各镇、各部门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做好国家工作人员一月一法、季度考法和网上学法考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落实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制度,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党委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