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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50/2023-00062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司法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3-14
是否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执法部门:

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市场主体稳定经营、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根据省、市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活动要求,现将我县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

市、县经济工作会议、“三抓三促”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以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为契机,以支持市场主体稳定经营为目标,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解决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进一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监督检查重点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主要检查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执行情况。包括行政执法机构是否做到依法、及时、主动、准确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等内容是否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是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是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是否做到法制审核应审尽审等。

(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情况。主要检查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研究制定或修订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行政裁量权基准是否超出上级行政机关划定的阶次或幅度,是否存在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情况下增加行政相对人的义务或者减损行政相对人权益情况。

(三)涉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执法情况。主要检查招商引资、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劳动保障等涉营商环境领域执法是否存在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暴力执法、“一刀切”执法、趋利执法等违法违规问题;行业系统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

(四)推行行政柔性执法情况。主要检查行政处罚“两轻一免”清单制定、动态调整和执行情况;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要求落实情况;运用指导、提醒、教育等非强制手段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情况;在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面的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

(五)涉企执法检查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主要检查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开展执法检查计划、流程、记录、备案等情况;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指导案例运用情况;改进涉企行政执法方式、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

(六)执法能力和队伍建设情况。主要检查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开展特别是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情况;行政执法队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预算保障情况,执法机构主体资格及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制式服装标志、执法装备配备管理情况;执法统计、案卷评查、案例指导以及执法责任制度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安排

(一)自查自纠(3月10—4月10日)。各镇、各执法部门对照监督检查重点,逐条逐项进行检查梳理,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进行全方位整改。各镇、各执法部门4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包括安排部署、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下一步打算和意见建议等)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县司法局(公安大厦1213室。同时,各镇、各执法部门根据自查情况完善相关档案资料供省、市、县检查

(二)实地检查(4月11日—430日)。在各镇、各执法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县司法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监督检查组,采取重点抽查的方式(抽查单位、时间另行电话通知),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形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三)省市督查(5月3日5月31日)。市司法局从5月3日开始,抽调市级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监督检查组,开展实地专项监督检查。省司法厅将对张掖市进行实地检查,全面了解掌握行政执法重点任务和制度机制落实落地情况。

(四)反馈整改(6月1日6月30日)。监督检查组结合省、市实地检查反馈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及时反馈各镇、各单位,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对自查不认真纠改不到位、资料不全面等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限期整改,监督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工作常态化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此次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是落实“三抓三促”行动部署、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举措,各、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责任,对自查和反馈的问题主动介入、亲自研究、推动解决,确保取得实效。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近年来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实际,聚焦监督检查重点和反馈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全面做好自查、整改、迎检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对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规范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氛围。各镇、各部门单位要注重发掘和总结行政执法工作中探索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切实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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