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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证员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

索引号
620723050/2022-00167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司法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2-22
是否有效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兰州新区组织部、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人社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处(职改办),省属各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处(职改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9号)中制定完善地区标准和办法的要求,现将《甘肃省公证员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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