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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50/2022-0015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司法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6-30
是否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市、县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2022年重点任务分解方案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全县行政执法主体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已办结的所有行政许可案卷和按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依据、内容和标准

1.评查依据。《甘肃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甘肃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甘肃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准》(简称

“一办法两标准”)。

2.评查内容和标准。案卷评查内容分为基础标准和一般标准两部分,具体按照《甘肃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附件1)、《甘肃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附件2)执行。基础标准内容:行政许可包括主体适格、程序合法,行政处罚包括主体合法、事实与证据、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这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是否合法有效的基本标准,是案卷合格的最低要求,任何一项内容不符合标准即判定为不合格案卷。一般标准,行政许可按申请与受理、审查、决定、收费和案卷归档五个阶段设定分值;行政处罚按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和案卷归档六个阶段设定分值,采取百分制评分方法,对不符合内容标准的扣除相应分值,最后剩余分值即为案卷得分。

三、评查方式

案卷评查采取各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全面自查自评和编写案例,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集中评查抽查的方式进行。

四、评查步骤及工作内容

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从2022年7月1日开始,9月30日结束,分为五个阶段和步骤:

(一)自查自评阶段(7月1日至31日)。各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依据省上“一办法两标准”,逐卷进行自查自评,填写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表(附件3)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附件4),评查表要按“一卷一表”要求入卷备查,案卷自查率要达到 100%。评查过程中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二)编写案例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各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要从自查自评中评选出的优秀、合格、不合格案卷中精心筛选出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例,按照典型案例的格式要求(附件8)进行编写,编写案例要事实陈述清楚、语言简洁明确、案情分析透彻、法律适用准确,每个案例篇幅不少于 2500 字(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问题的案例不选送)。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等重点执法部门报送典型案例至少1 例(其中经过复议或诉讼的优先选报),其他行政执法单位原则上不少于 1 例,填写选送案例汇总表(附件9)。无执法案卷的部门单位,需书面说明情况。

(三)集中评查阶段(8月11日至8月31日)。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县政府法律顾问和业务人员,采取集中评查方式,重点对公安、自然资源(含林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保障、市场监管、住建、城管等执法部门案卷自查自评情况和选送的案卷(行政许可不少于1卷、行政处罚不少于2卷)进行评查,并总结评查工作,专题报告县政府和市司法行政机关。

(四)跟踪问效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在自查自评、集中评查的基础上,县委依法治县办对各镇、各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评查情况跟踪问效,对不认真开展自查、不报送自查总结、表格和参加集中评查的案卷、不编报案例的部门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报的,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五)随机抽查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市司法局组成案卷评查组,对各县区案卷评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五、评查工作要求

1.开展年度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梳理、编写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是各执法部门单位执法能力、水平和法治建设的综合体现,也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载体,各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案卷评查小组,认真组织,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时限要求和责任人员,确保相关工作按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本次案卷评查情况将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2.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自查结束,形成自查报告(重点说明本部门、本单位办理许可、处罚案件的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改进的措施),认真填写相关统计表格(附件5、6、7),自查报告和统计表、选送参加县上集中评查的案卷及案例(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8月10日前报送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

3.县委依法治县办将按照市司法局要求,从各执法部门评查报送的案卷、案例中筛选优秀案卷、劣质案卷和典型案例,报市司法局参加全市评查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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