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临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正值纪念毛泽东同志
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在全社会掀起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热潮,现将我县开展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在临泽大地活起来、动起来、落下去、弘扬宪法精神、强化宪法意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主动创安、主动创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四十周年之际重要署名文章;
3.《宪法》《民法典》;
4.党内法规;
5.主动创安、主动创稳、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风险防范等与全县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6.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7.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市、县)取得的成就;
8.学习宣传《甘肃省平安建设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创安主动创稳、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的生动实践。
四、时间安排
12月1日(星期五)至12月7日(星期四)。
五、具体安排
采取“主题日活动+专项活动”相结合方式开展。
(一) 主题日活动
2023年宪法宣传周共设立7个主题宣传日,由各牵头单位结合实际,策划具有行业部门特色的宣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宪法进机关(单位)主题日(12 月1日)
活动安排:聚焦发挥领导干部在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的带头作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观看庭审直播和普法案例、举办法治讲座、进行宪法宣誓、参与学法考试、参加旁听庭审、开展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知识,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学习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
2.宪法进乡村主题日(12月2日)
活动安排:聚焦法治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新要求、结合“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美乡村建设、“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法治大宣讲”、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活动,重点宣传宪法关于“三农”工作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发挥“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作用,结合村民议事、入户走访、纠纷调处等时机,跟进法治讲座、政策宣传、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深化特色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各镇
3.宪法进社区主题日(12月3日)
活动安排:聚焦社区群众关注的法治热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重点宣传宪法的法律地位、基本原则、公民的权利义务,大力宣传民法典、法律援助法、民事诉讼法、爱国主义教育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挥社区党委、社会组织、志愿服务者、社区工作者、网格员队伍作用,运用广大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牵头单位:沙河镇
4.宪法进学校主题日(12月4日)
活动安排:聚焦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重点难点,在全县中、小学广泛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宪法晨读、宪法小卫士风采展示等活动,将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全面落实学校法治教育“135”机制,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防范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青少年自护教育,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和尊崇宪法意识。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
5.宪法进企业主题日(12月5日)
活动安排:聚焦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落实省市县委“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部署,组织全县各类企业开展具有企业特点、行业特色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及产权保护、合规经营、风险防控等法律法规,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组织开展“法治体检”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防范化解企业风险,促进企业保稳定、促发展。
牵头单位: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司法局
6.宪法进宗教场所主题日(12月6日)
活动安排: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引导宗教中国化方向,将宪法教育融入“党亲国好法大”、“石榴籽”教育工程、新型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等活动,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宪法、国家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深化“爱国守法·普法先行”、普法志愿等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7.宪法进家庭主题日(12月7日)
活动安排:聚焦基层依法治理“最小细胞”,依托“妇女之家”“巾帼家美积分超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等,结合“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创建,组织妇联执委、社区干部、巾帼志愿者、基层网格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将法治理念融入家庭成员思想观念和行为规范。
牵头单位:县妇联、县民政局,各镇
(二) 专项活动
全县组织开展十项专项活动,扩大宪法学习宣传声势,形成规模效应,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
1.举办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
12月1日,举办“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由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县政法各单位和县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在县文化体育广场开展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同时,各镇根据安排在本镇所在地同步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司法局,各镇
2.召开宪法座谈会
12月4日,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开展《甘肃省平安建设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12月1日,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甘肃省平安建设条例》,护航临泽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现场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政策解读等方式,在全社会掀起学习条例、宣传条例、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4.开展“万屏点亮宪法”活动
12月4日,在全县各机关单位、政务大厅、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户外大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和公共交通移动电视,联动点亮“弘扬宪法精神,坚定宪法信仰”宣传标语,推动形成“万屏”共同宣传宪法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镇
5. 开展“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示活
在全县征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宣传相关的书法、绘画、剪纸等法治文艺作品,优秀作品通过“法治临泽”等新媒体平台广泛推送,不断增强宪法学习宣传的感染力和实效性。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6.开展宪法及其知识测试
结合“一月一法一季考”活动,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宪法知识测试活动,重点学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我国的国体、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等,深入学习了解宪法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7.开展优秀宪法(法治)微视频媒体公益普法活动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从11月底开始,利用全县微博、微信、抖音等各类新媒体普法平台,展播宪法(法治)动漫微视频原创优秀作品,传承法律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融媒体中心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开通宪法学习专栏,定时播出宪法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
8.开展“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主题宣传活动
12月2日,借助交通安全公益“亮屏”周活动,充分利用楼宇电视、LED显示屏、诱导屏、宣传栏、公交出租车载显示屏等载体,广泛播放冬季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确保交通安全倡导提示时时处处可见,实现线下出行场景全覆盖。同时,通过文明交通宣讲、交通法律法规测试、志愿服务、安全课堂、农村广播等活动形式,以重点群体带动社会面宣传,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带动广大群众自觉文明守法出行。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各镇
9.开展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活动
围绕“加强行政复议、推进依法行政”主题,以领导干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复议人员等为重点,开展一次会前学法或专题学法、参加一次全国行政复议法线上培训、开展一次行政复议知识网上竞答、开展一期行政复议法专家解读、举办一场行政复议法集中宣传等“五个一”活动、让行政复议法走进人民群众。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10.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12月4日前后,全县国家机关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宪法宣誓,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及行政执法部门单位的宪法宣誓活动依据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直各部门各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单位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化主动创稳行动的重要抓手,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和年度述法重要内容,突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开展好各项宣传教育活动。
(二)履行普法责任。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认真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各项主题活动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相关参加单位,加强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议事协调机构要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组织好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释法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司法局要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广泛宣传宪法。县融媒体中心要精心策划,在重要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增强宣传实效。各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运用“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通过图解、动漫、微视频、H5、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把“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增强活动互动性和参与度。
活动结束后,7个宪法宣传主题日牵头单位请将活动开展情况于主题日结束后次日报送,各镇、县直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小结及图片、视频资料,请于12月9日前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公安大厦1215室)。
联系人:何国宏 联系方式:5953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