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法各单位,城区校园,各镇中心小学:
为完善中小学治理体系,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促进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水平,助力“平安临泽”“法治临泽”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2〕2号)《甘肃省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县政法各部门择优推荐,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教育局、县司法局研究,决定聘任卜令祥等16名同志为临泽县第九批中小学兼职法治
副校长,聘任兰超等16名同志为临泽县第九批中小学兼职法治辅导员。
一、聘用时间
第九批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聘期两年(2023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2日),聘期内因工作岗位变动的,由接替相应职务的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文。
二、工作职责
(一)开展法治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参与制订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协助学校创新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每学期在任职学校承担或者组织落实不少于2课时的、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任务,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面向教职工开展法治宣传,指导、帮助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师开展法治教育。
(二)保护学生权益。参与学校学生权益保护制度的制定、执行,参加学生保护委员会、学生欺凌治理等组织,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依法保护学生权益。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指导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加强管理和教育。
(四)参与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协调推动建立学校安全区域制度,协助学校健全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主持或者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调解协商,指导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制止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协助学校、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训诫或者矫治教育。根据学校实际和需要,参与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辅导、矫治。
(六)指导依法治理。协助学校建立健全校规校纪、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参与校规校纪的审核,协助处理学校涉法涉诉案件,进入申诉委员会,参与处理师生申诉,协助加强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系。
(七)指导、协助学校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聘用人员
聘任兼职法治副校长名单见附件1;
聘任兼职法治辅导员名单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政法各单位,各校园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细化责任、各司其职,全面加强我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要增强工作责任感与使命感,切实担负起协助学校进行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责任,积极、主动、及时、认真地做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
(二)完善工作机制。政法各单位要为聘任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确保其在任职学校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条件,同时将其工作成效作为工作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激励工作人员积极投入法治副校长工作。各校园应当为法治副校长履职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与聘任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加强沟通协作,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不断完善法治副校长考核机制、联络沟通和日常工作协调机制,提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三)狠抓工作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要认真研究分析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现状,强化履职责任担当,主动对接学校和师生需求,深入校园开展专题性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师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每学期工作任务分别于5月底、10月底前完成。
要以法治副校长制度为重要载体,发挥各部门共同支持学校办学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相关工作制度,将制度转化为治理成效。将法治副校长队伍打造成为推动学校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支撑,打造成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附件:1.临泽县第九批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
2.临泽县第九批中小学兼职法治辅导员
3.临泽县第九批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