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司法所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按照岗位分工,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和完成本职工作。
二、忠于职守,依法办事,自觉遵守所内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
三、工作认真负责,对待来访群众热情接待,并经常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息、重大事项以及需要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所领导或上级分管领导请示汇报。
五、遵守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
六、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法素质和业务素质。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