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扶贫政策
一、大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每生每年可贷款不高于8000元 (贷款额度为学费、住宿费之和,高于8000元的按最高8000元计)。
二、普通高中(临泽一中)学生
1.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精准扶贫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享受此项政策。标准按照各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分春、秋两学期落实。春学期660元,秋学期700元。
2.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资助范围为在校生总数的30%,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分春、秋两学期发放,每学期1000元。
三、职业高中(职教中心)学生
1.免学费: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职业高中在校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2.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职业高中在校1-2年级学生,其中涉农专业学生全部享受,其他专业学生按学生数的20%资助,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按月发放,每月200元。春学期为3-7月份,秋学期为9-次年1月份。
四、义务教育学生
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1-9年级学生享受,每生每天4元,一年按200天计算,每年800元。
2.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3-9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享受,全年按250天计算,小学生(3-6年级)每生每天4元,每年1000元,初中生(7-9年级)每生每天5元,每年1250元。
五、学前教育幼儿
1.免保教费补助:甘肃户籍适龄在园幼儿享受,每生每年1000元,分春、秋两学期落实。
2.学前一年教育资助:资助对象为学前一年教育幼儿,资助范围为在园幼儿的10-12%,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通过受助幼儿监护人银行帐号发放。
产业扶贫政策
积极争取市、县财政“三变”改革专项资金、产业扶贫资金500万元,入股扎尔墩滩戈壁农业小镇甘肃鸿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临泽县怡泉新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张掖诚坤戈壁农业有限公司、张掖瑞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家农业企业,企业再折股量化到未脱贫729户贫困户名下,每户配股6859元,作为政府给贫困户的直接配股,期限为3年,贫困户按配股额度享受收益分红,每年按7%取得固定收益,其中贫困户按6%分红,剩余1%返还企业用于务工人员生活设施建设。
“扶贫车间”政策
经认定的“扶贫车间”,在用地、用房、用水、用电、用工方面可以申请享受以下政策:
一、财政奖补政策。
1.“扶贫车间”吸纳10名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稳定就业3年以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属于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达到用工总数20%以上且符合资金补助条件的,当年度给予每个6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3.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返乡人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定为“扶贫车间”的,按有关规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4.省级创业典型创办的“扶贫车间”,按照有关规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5.鼓励“扶贫车间”对吸纳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开展培训,且符合条件的“扶贫车间”,按有关规定给予培训补助。
二、金融支持政策。
1.对于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优先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个人最高额度1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贷款期限3年,利率最高可在同期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58个特困县区的财政部门提供3年全额贴息,非特困县区的财政部门提供2年全额贴息。
2.对符合条件的“扶贫车间”可比照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要求优先给予扶持,贷款额度最高200万元,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