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政府采购预算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泽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02〕51号)和中共临泽县委办公室、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临泽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34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生活救助工作及全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负责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五)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
(六)负责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七)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改革和殡葬改革;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3个内设股室构成,现有干部职工34人,其中在职人员20人,退休人员14人,有固定资产2842.2万元。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单位现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1个(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
(三)直属事业单位
本单位现有直属事业单位1个(县养老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单位收支总预算6639.13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6639.13万元(详见预算公开表),比2024年预算增加2866.0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增加一个,项目预算资金增加。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39.1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度支出预算合计6639.13万元(详见预算公开表),比2024年预算增加2866.03万元,增长75.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项目支出。当年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包括:基本支出323.81万元,占4.88%;项目支出6315.32万元,占95.12%。
三、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39.1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92.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56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县民政局基本支出323.81万元,与2024年398.40万元相比,减少74.59万元,降低18.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78.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支出45.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25年民政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315.32万元,与2024年的3374.7万元相比,增加2940.62万元,增长了87.14%。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职责变更,增加了养老项目资金,同时把提前下达的上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加入预算公开。
特定目标类项目10个,主要是困难群众救助资金5864万、矽肺病及精简退职补助1万、解决“政策保”问题36万、高龄津贴县级补贴135.9万、75岁以上老人意外伤害保险7.92、公墓区绿化费20万、日间照料中心及村级互助幸福院运营资金90.5万、中心敬老院运行经费30万、春节慰问经费100万、殡葬事业补助30万(含殡仪馆维修改造等费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74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接待费0.74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4万元,与2024年预算一致。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4万元,与2024年预算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44.79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3.07万元,减少22.5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出和退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2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8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842.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568.83平方米,价值113.1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729.01万元。2025年,单位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05.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我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
2025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2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单位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10个。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项目9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双监控”未发现问题,在内部通报中没有需要整改的问题。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 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10个,其中,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9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待2024年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审核批复后随部门决算同步公开。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其中: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单位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23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12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在2025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将按照绩效目标的各项指标体系严格执行,并从严格做好绩效目标的监控;待2025年预算执行完毕后,我单位将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自查,并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出评价。
十一、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定额)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附件:1.2025年临泽县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2.2025年临泽县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2025年临泽县民政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2:2025年临泽县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3:2025年临泽县民政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