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及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修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区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治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沙尘暴灾害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测绘行业、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十三)负责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和草种生产经营行为。
(十四)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五)制定并实施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贯彻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组织实施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指导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按照中央顶层设计和省市县的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便民高效。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临泽县委办公室、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临泽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县委办发[2019]16号)精神,临泽县自然资源局挂临泽县林业和草原局牌子。临泽县自然资源局内设办公室、国土空间规划和资源管控股、国土用途管控和生态保护修复股、自然资源综合监管股4个股室。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机关后勤编制1名。
(二)直属事业单位
临泽县自然资源局下属国土执法监察大队、林政稽查大队参公单位2个,沙河、蓼泉、鸭暖、工业园区4个中心国土资源所,城乡规划事务中心、土地储备和测绘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林果业技术推广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中心、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草原监理站、五泉林场、沙河林场、临泽县治沙试验站、小泉子治沙站11个下属事业单位。本年预算中不包含五泉林场、沙河林场、临泽县治沙试验站、小泉子治沙站数据。
临泽县自然资源局编制93人,2021年临泽县自然资源局及小泉子治沙试验站、临泽县治沙试验站年末实有人数92人,其中在职人员91人,离休人员1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320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09.97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3209.9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726.59万元,增加116.39%,增加的主要原因今年新增张掖市国土绿化示范试点项目县级配套资金1400.35万元,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经费400万元,林木有害生物防治经费30万元,拟出让矿业权矿产资源地质普查报告编制经费60万元。本年减少小泉子治沙站、临泽县治沙试验站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转为一级预算单位)。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基本支出994.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7.44万元,公用经费147.18万元。项目支出2215.3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9.9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994.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3.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57万元。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2215.35万元,其中安排城区园林绿化养护费用300万元,国土绿化示范试点项目县级配套资金1400.35万元;非税收入列支不动产登记业务费25万元,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经费400万元,林木有害生物防治经费30万元,拟出让矿业权矿产资源地质普查报告编制经费6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4.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下降6.2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及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严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 。
4.培训费1.5万元,与2021年持平。
5.会议费0.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5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147.1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8.94万元,降低1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中减少临泽县治沙试验站、小泉子治沙站人员工资及经费(转为一级预算单位)。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2年本部门共有3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59.98万元。不动产登记费25万元,罚没收入6万元,林果示范园承包收入16.98万元,房租收入12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3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万元,分散采购项目预算465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907.0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84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50万元。2022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7.9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实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个,涉及省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33.3万元。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自评,在开展自评过程中,通过检查账务、查阅资料、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客观合理开展评价工作,对未完成的项目作了说明,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调整,较好的反映出项目资金的用途及进展情况,确保完成年初预期目标。通过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发挥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确了项目执行的目标和效用,促进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有效结合。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6个(按部门汇总的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填列),涉及财政支出221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涉及财政支出2215.35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13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1、城区园林绿化养护费用30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保障城区及城市外围绿化带绿化养护管理的工作经费。重点完成城区现有绿地养护及城市外围绿化工程养护管理工作,做好各地段已建绿地补植补栽、改造提升和绿化养护管理等工作。
2、不动产登记业务费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不动产登记日常开展业务经费。
3、2021年张掖市国土绿化示范试点项目县级配套资金1400.35万,主要用于按期全面高质量完成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任务14.05万亩,其中:临泽北部沙区固沙压沙结合人工造林0.98万亩;临泽流沙河流域防护林建设人工造林0.68万亩;临泽北部荒漠区退化草原鼠虫害防治12.39万亩。
4、拟出让矿业权矿产资源地质普查报告编制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县级拟出让矿业权前期地质报告编制工作经费。
5、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专项经费60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编制的鸭暖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和板桥镇红沟村、蓼泉镇湾子村、倪家营镇南台村、倪家营镇梨园村等19个村村庄规划编制。
6、林木有害生物防治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红枣食心虫防控,加大资源管护力度,营造良性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业产量与效益。有效落实“四统一”的防控原则,将蛀果率控制在4%以下。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卫生健康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用于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含外宾接待)。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