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教育。
2.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3.制定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4.依据国家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规定,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5.负责学籍管理。
6.聘任、培训、考核教师,依法奖励或处分有关教师和职工。
7.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并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8.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非法干涉。
9.依法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机构设置
临泽县第三中学主管部门为临泽县教育局,下设2个教学分部。内设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等4个业务处室,现有教职工95人。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345.8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0.14万元,下降2.9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345.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6.51万元,占98.75%;其他收入29.31万元,占1.2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34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1.91万元,占84.06%;项目支出373.91万元,占15.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316.5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81.80万元,下降3.4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6.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80万元,下降3.4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6.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15万元,占3.55%;教育支出1722.44万元,占74.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15万元,占7.99%;卫生健康支出153.44万元,占6.62%;住房保障支出173.33万元,占7.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79.50万元,支出决算为231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2.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年度考核奖及民族团结进步奖。
2.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34.29万元,支出决算为172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学校公用经费等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年初由临泽县教育局统一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5.16万元,支出决算为18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7.46万元,支出决算为15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2.59万元,支出决算为17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交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2.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84.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49万元,下降3.3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58.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58万元,增长84.02%,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完成的支付本年全部完成。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本年教师培训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6.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二级项目17个,涉及资金373.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 17个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用途,实际完成的绩效目标基本符合年初设定目标值,自评结果均为“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1.602万元,执行数为141.6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按照学生人数补助完成率100%;质量指标资金拨付准确率100%;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率100%。二是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多元课程资源等需求提供了经费支持。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过程中,上半年和下半年的进度不够均衡。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支出绩效目标执行中的控制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率。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025万元,执行数为32.0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补助享受人数达100%;质量指标资金拨付准确率达100%;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率达100%。二是通过发放补助资金,有效缓解了受助学生家庭的经济压力,保障了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部分绩效目标缺乏明确量化指标,未设定具体可衡量的标准。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确保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及准确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3.“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9.8481万元,执行数为63.5824万元,完成预算的91.0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营养改善计划享受人数完成100%;质量指标资金拨付准确率100%;资金拨付及时率100%。二是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学生的营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身体素质有所提高,因营养不良导致的缺勤率有所下降。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的结算支付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精细化管理,做到高效审核和及时支付。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4.“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采购设备数量完成率100%;质量指标资金拨付准确率100%;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率100%。二是通过项目的实施,学校的教学设备得到了补充和更新,办学条件有所改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指标权重设置不够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增强绩效目标的可操作性。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5. “课后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0654万元,执行数为23.06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参加课后服务教师人数指标完成率100%;资金拨付准确率达100%;时效指标补助资金拨付及时率达100%。二是有效提升了全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初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还需进一步改进。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确保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及准确性。课后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依据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我单位根据基础数据,对2024年度整体支出进行了独立评分,最终评分结果为96.2分,绩效评级为“优”。总体而言,我单位管理制度较为健全,部门履职、部门效果、满意度及社会评价情况较好。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