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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共临泽县直机关工委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620723048/2025-0000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中共临泽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09-19
是否有效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县直属机关所属党组织(以下简称所属党组织)党建工作,督促指导所属党组织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指导所属党组织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承担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培训。

(三)负责所属党组织的建立、撤销、合并;督促指导所属党组织按期换届并做好缺额委员的增补选工作;审批所属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做好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委员的推荐上报。

(四)指导、审查、批准所属党组织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负责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县直属机关所属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指导所属党组织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所属党组织和党员的推荐、评比、表彰工作;开展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的推荐、慰问工作。

(六)配合县委有关部门抓好所属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七)对所属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八)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根据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完成县委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机关工委内设办公室、组织建设股和宣教培训股。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3.5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16万元,增长23.9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保及住房保障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83.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5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8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59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3.5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6.16万元,增长23.9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保及住房保障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6万元,增长23.9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保及住房保障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9万元,占48.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4万元,占38.69%;卫生健康支出4.44万元,占5.31%;住房保障支出6.22万元,占7.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3.59万元,支出决算为8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59万元,支出决算为4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部门年度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34万元,支出决算为3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部门年度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4万元,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部门年度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6万元,增长51.8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保及住房保障费用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6.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万元,下降21.4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及其他运转类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万元,下降21.4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及其他运转类经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未进行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部门总体预算支出情况开展了绩效自评。根据前期确定的实施内容、工作范围、评价目标等,通过采集相关资料和数据信息,围绕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组织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共涉及预算资金83.59万元,主要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度部门预算经费的执行,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顺利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无项目,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最终评分结果为94.29分,绩效评级为“优”。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总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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