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张掖市临泽县公安局(本级)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工作计划、办法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报信息工作;承担侦破刑事、经济犯罪案件和防范处置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承担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的职责。
(3)负责禁毒、缉毒工作;指导、监督麻醉、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4)负责治安管理工作。承担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的责任,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法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负责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5)指导、监督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维护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6)指导、监督消防、灭火工作。
(7)负责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负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8)承担重要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临期间及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职责。
(9)负责管理户政、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组织、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
(10)负责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负责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公安信息通信建设和科学技术工作。
(12)负责开展刑事技术、技术侦察工作,承担刑事技术检验鉴定和技术侦察的职责。
(13)负责公安机关装备(被装)、业务经费、营建等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公安队伍建设以及警务督察、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14)负责开展森林和草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草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寻呼、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联系、协调铁路等行业公安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公安局内设机构如下:
(1)执法勤务机构(6个):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森林警察大队。
(2)综合管理机构(3个):政工监督室(加挂纪委、监察室、督察大队牌子)、法制室、警务保障室。
(3)选设机构(4个):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4)派出所(10个):城关派出所、沙河派出所、新华派出所、蓼泉派出所、平川派出所、板桥派出所、鸭暖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倪家营派出所、丹霞派出所。
(5)看守所。
(6)拘留所(与看守所合署办公)。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940.7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95.06万元,增长9.09%,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的增加及工资的正常晋升、晋级的调整;二是辅警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用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5940.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40.7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594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8.13万元,占65.95%;项目支出2022.62万元,占34.0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940.7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96.73万元,增长9.12%。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的增加及工资的正常晋升、晋级的调整;二是辅警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用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4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6.73万元,增长9.12%。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的增加及工资的正常晋升、晋级的调整;二是辅警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用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40.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0万元,占0.01%;公共安全支出5082.00万元,占85.54%;科学技术支出177.84万元,占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10万元,占4.85%;卫生健康支出155.43万元,占2.62%;住房保障支出236.78万元,占3.9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58.16万元,支出决算为594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省级、市级、县级根据国保工作情况拨付的奖补资金,因此年初未预算。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57.62万元,支出决算为508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的增加及工资的正常晋升、晋级的调整;二是辅警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用的增加。
3.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结转下年支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5.74万元,支出决算为288.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内新录用公务员人员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16万元,支出决算为15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新录用公务员人员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4.62万元,支出决算为23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年内新录用公务员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18.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86.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1.76万元,增长22.0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的增加及工资的正常晋升、晋级的调整;二是辅警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用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它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31.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61万元,增长67.12%,主要原因是随着单位人员的增加、公安工作任务的逐年增加,办公费、电费、水费、维修费、租赁费、办公设备购置等相关费用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23.24万元,支出决算为93.5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由于预算时考虑我单位执法执勤车辆老旧维修维护费、车辆耗油量逐年增大,因此预算数大于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77万元,增长123.94%,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采购执法执勤车辆4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20.79万元,支出决算为91.4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由于预算时考虑我单位执法执勤车辆老旧维修维护费、车辆耗油量逐年增大,因此预算数大于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78万元,增长130.71%,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采购执法执勤车辆4辆。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54.13万元,支出决算为54.13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测算精准,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采购执法执勤车辆4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6.67万元,支出决算为37.2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由于预算时考虑我单位执法执勤车辆老旧维修维护费、车辆耗油量逐年增大,因此预算数大于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4万元,下降5.91%,主要原因执法执勤车实际运行费用减少2.34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45万元,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实际运行过程费用节省,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7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实际运行过程费用节省。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4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64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1.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61万元,增长67.1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23.36万元、印刷费增加3.8万元、水费增加1.1万元、电费增加12.09万元、取暖费减少26.03万元、物业管理费减少0.37万元、差旅费增加2.59万元、维修费增加39.02万元、租赁费增加37.28万元、劳务费增加8.2万元、委托业务费增加3.05万元、工会经费增加6.5万元、福利费增加27.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0.71万元、培训费减少0.05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02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7.91万元(因2023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从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费支出,2024年从本级公用经费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增加17.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24.01万元。随着人员数的增加、公安工作任务的逐年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2万元,下降14.05%,主要原因是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培训任务减少,相应培训费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51.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0.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9.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1.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9.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85%。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32辆,其他用车型主要是二轮摩托车和二轮电动摩托车主要用于基层派出所民辅警下村开展警务工作。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8个,涉及资金1728.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临泽县社会治安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临泽县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建设及服务项目(雪亮工程)项目”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8.8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我局县级财政资金保障项目7个,财政预算资金1247.88万元,实际执行998.07万元,7个项目年内全部实施完毕,运行正常。实施的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共计1个,项目资金481万元,实际执行481万元,此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公安业务装备物资采购、侦察办案的办案费及相关业务费。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临泽县社会治安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临泽县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建设及服务(雪亮工程)项目”等8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临泽县社会治安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0万元,执行数为177.84万元,完成预算的68.3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于2020年7月开工建设,项目工程已完工,投入使用。项目建设具体到两个方面,一是原有平台升级改造,二是前端硬件建设。将社会治安细化到社会治安管控的最小单元,加强社区的智能管理、治安管控等特性,夯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基础。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五大模块,分别为:公安视频大数据实战应用系统、智慧安防小区管控系统、移动执法及临时卡口系统、合成作战指挥大厅信息化改造建设、雪亮工程安全运维建设。所建系统平台规模及功能易于扩充,配套软件具有更新升级能力,可满足今后发展应用要求,实现中央政法委推出的以三级综治中心为平台、以综治信息化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建设要求,实现公安分平台、综治分平台、总平台数据资源的互通共享。临泽县社会治安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临泽县社会治安智能化管理系统项目投入使用以来,在社会面管控和公安实战应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提高了全县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该项目总体评分为94.84分,自评为优秀项目。
2.“临泽县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建设及服务(雪亮工程)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5万元,执行数为273.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6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临泽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自2014年建设以来,甘肃广电网络临泽县分公司能够按照《临泽县视频监控系统维护保养承诺书》的内容,积极主动的履行维护保养承诺和义务,整合县政府公共区域视频监控,配合我局完成市局、省厅下达的高空瞭望机、无线WIFI管控系统等建设任务,结合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新建棚户区点位架设,完成学校周边点位补充、不断提升监控覆盖面和在线率,确保了我局向市局推送视频监控信号的在线率,系统运行整体较为平稳,发挥了视频监控在公安实战中的应有作用。临泽县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建设及服务(雪亮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临泽县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建设及服务项目(雪亮工程)项目的建设和 深化应用,使得“雪亮工程”在矛盾纠纷化解、公共安全提升、群众 满意度提高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该项目总体评分为97.96分,自评为优秀项目。
3.“办案业务费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58.8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局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部署,积极开展“昆仑”“陇剑”“祁连”等系列行动,警力、物力投入较大;且电信诈骗、网络赌博、食药油环烟等类型案件大都涉及地域广,侦办周期长,部分案件需要借助专门技术力量取证,办案成本高,现有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无法满足开支需求,办案经费整体压力较大。为保证公安各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全县公安机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不断强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加强社会面监管何和稳控工作。办案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总体来看,办案业务费项目达到了预期目标,该项目资金主要在大力打击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强化法律监督,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法制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该项目总体评分为93.88分,自评为优秀项目。
4.“保安公司人员工资及社保补助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8.6万元,执行数为7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既定的工资标准和发放流程执行。每月定期核算保安人员的出勤等情况,确保工资计算准确无误。通过银行代发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工资发放到员工手中。工资水平根据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表现等因素合理调整,保障了员工的基本收入权益。二是社保缴纳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每月按时为员工办理社保增减员手续,并足额缴纳各项社保费用。与当地社保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并进行调整。同时,积极为员工提供社保政策咨询服务,让员工了解自身权益,有效保障了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保安公司人员工资及社保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总体而言,保安公司人员工资社保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安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社会治安的稳定提供有力保障。该项目总体评分为100分,自评为优秀项目。
5.“辅警被装购置费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26.4万元,执行数为26.3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张掖市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泽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辅警应当配发统一的工作证件,按照规定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其工作证件、服装式样和标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为了保障我局警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充分发挥辅警作用,结合当前辅警人员情况,2024年度申请辅警被装购置费项目。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违法犯罪规律特点的演变和公安机关提供公共安全服务保障的任务不断加重,辅警人员充实了基层警力,协助我局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辅警被装购置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通过本次辅警被装项目的实施,我们按照预定的绩效目标完成了被装的采购和发放工作,项目产出符合预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程序,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了被装的质量和价格的合理性。同时,通过合理的成本控制,实现了一定的成本节约。
6.“公安局民警执勤、加班津贴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1.88万元,执行数为221.37万元,完成预算的91.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临泽县公安局2024年民警加班、执勤津贴:坚持量化考核,确保发放落实到位;严格工作流程,确保发放公开公平公正;明确纪律要求、确保发放不走样,切实发挥执勤岗位津贴、加班工资激励作用,激发民警始终保持强大战斗力、昂扬斗志、旺盛精力,做有担当有作为的新时代民警。公安局民警执勤、加班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总体来看,执勤津贴及加班补贴的发放达到了预期目标,在激励民警工作积极性、保障公安工作顺利开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该项目总体评分为97.15分,自评为优秀项目。
7.“武警中队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万元,执行数为19.9万元,完成预算的76.5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相关政策文件, 武警临泽中队地方保障经费,通过水电暖的供应,以及营房维修改造,使官兵在生活上得到相应的保障,在生活环境上有了很大的提升,同时官兵也能在优越的条件下安心服役。从而激发官兵不怕苦不怕累,勇于吃苦,不怕疲劳的战斗精神。武警中队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武警中队的日常运行经费得到了合理使用工作顺利完成,整体战斗力显著提升。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使用规范,成本控制有效,达到了预期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该项目总体评分为95.66分,自评为优秀项目。
8.“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1万元,执行数为4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深化“祁连1号”行动,主动创安、主动创稳,基层基础工作向行稳致远迈进。一是重心下沉“强底座”。深耕社区警务,“一村一辅警”和交通安全辅警配备率达100%。做实主动警务、防控警务,全县刑事、治安案件发案226、311起,同比分别下降24.5%、32.9%,命案连续21个月、电诈预后被骗连续13个月零发生。10个派出所档案室全部完成省一级达标复核验收。监所管理连续22年安全无事故。二是防线前置“控风险”。梯次部署治安整治“十大行动”“夏季行动”“冬季行动”,治安掌控力不断提升。纵深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精准纳管“三类场所”75处“三类人”382名,有效提高管事率、处置力。“一揽子”治理道路隐患113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9.23%和13.33%,“减量控大”位列全市优秀等次。三是关口前移“止纷争”。创新警调对接“14条措施+一事一档”机制,治理重复警情150起,化解矛盾纠纷1657起,因纠纷引发的案件同比下降30%。落实“一把手下访+领导包案+专班攻坚”机制,“控增减存”信访事项全部化解。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安机关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促进政法机关执法水平和能力的提高,提升政法机关信息化水平和办案效率;完成各类应急装备的采购及配发,保证一线民警必要装备的配备,有效处置各类警情;完成公安信息化项目的持续建设,开展侦察办案工作,扫黑除恶、禁毒、破案追讨等专项行动,大力打击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强化法律监督,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法制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增强政法工作效率、促进社会公平和地区间公共服务均等、保障民生民利、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所需要达到的社会效益目标,自评为优秀项目。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我单位按要求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无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总体评价得分98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