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农作物种子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作物种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新品种引进、区域试验、示范、推广计划及信息发布;
(3)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品种及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审核管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监督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和种子质量;
(4)依法查处种子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种子质量纠纷鉴定和涉种案件的调解处理;
(5)培训种子生产、经营、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县农业农村局管理,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2年机构无变动。
2022年本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人,年初在职人员16人(其中种子局5人,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9人,张掖国家级玉米种子生产基地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人),7月执法队退休1人,种子局转业安置1人,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6人(其中:种子局6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8人,张掖国家级玉米种子生产基地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630.9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109.98万元,增长596.96%,主要是增加2021年制种大县奖励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630.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30.95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63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25万元,占6.56%;项目支出3392.70万元,占93.4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630.9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158.22万元,增长668.08%。主要为2021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0.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58.22万元,增长668.08%。主要为2021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15万元,支出决算为1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3万元,支出决算为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93.81万元,支出决算为159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86万元,支出决算为1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5.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96.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1.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0万元,增长15.05%,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1人,津补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6.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3万元,增长57.56%,工会经费、福利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3万元,增长57.56%,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福利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是有外出培训人员。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车辆,也没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5.55%,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按照每年压减10%的要求执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5.55%,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按照每年压减10%的要求执行。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有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制种大县奖励奖金一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执行数为3457.21万元,完成预算的69.1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中央财政下达我县2021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5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和多建多补方式,配套地方政府投资,大力撬动社会投资,主要用于“五化”制种基地建设、基地盐渍化治理、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企业加工能力提升、创新研发能力提升、行业监管和种子质量保障能力提升等项目。止2022年12月已支付资金3457.2199万元,支付率达69.14%。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由于奖励政策实施规划和方案于2021年10月才正式通过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备案,政策实施错过了当年最佳实施季节,致使项目于2022年度实施,资金整体支付比例不高。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