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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索引号
620723087/2022-0000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临泽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09-27
是否有效

临泽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承担全县农业结构调整、现代农业、设施园艺植物检疫、粮油高产创建、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害生物预警监测、疫情防控、统防统治、耕地质量地力评价、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高效农田节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蔬菜、食用菌、蔬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开发项目的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相关技术攻关研究,农民培训、科技宣讲,农业标准化等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由事业本级、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组成。

(三)人员构成情况 

2021年在职人员25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临泽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度收入总计490.61万元,支出总计677.4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621.01万元,降低55.87%,支出增加10.94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项目资金减少,实施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增加 。

2021年度收入合计490.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0.61万元,占收入的100%。

2021年度支出合计6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61万元,占总支出的60.47%; 项目支出267.79万元,占总支出的39.53%。

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186.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当年调整,下年申报,无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临泽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90.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1.01万元,降低55.87%。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项目资金减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0.94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是实施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增加。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5.79万元,占8.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14万元,占3.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农林水支出575.39万元,占85.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08万元,占3.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9.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9.19万元, 较上年减少2.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0.43万元,较上年减少7.85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勤俭节约各项制度,另因疫情影响,差旅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农技中心“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压减三公经费,车辆维修费稍微下降,大致与去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车及运行维护费4.7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4.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款、保险费、过路费、维修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稍微下降,大致与去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均为业务用车;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35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运行经费支出30.4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劳务费、税金及其他服务等。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增加,支付劳务费及税金增长。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2辆,均为其他用车,主要用于取样、建点、普查、检疫等正常下乡业务工作开展。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567万元,当年实际支出资金267.79万元,占总金额的47.22%。共实施废旧地膜回收示范县创建、退化耕地治理、化肥减量增效等项目5个,并对其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良好。主要产出和效果包括:各类项目实施效果明显,科技成果快转化,2021年,示范推广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技术等综合配套技术15项(次),开展试验示范15项(次),引进推广水肥一体化设备、农业物联网等新产品8种次。全县废旧地膜田间捡净率达到90%、回收率达到85%、尾菜处理利用率80%以上。加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药利用率达到43%,肥料利用率达到43%。设立各类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点24个,年发布长中短期病虫情报8期以上,准确率达95%以上,指导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重大病虫害平均防治效果达到85%以上,病虫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为指导农户科学防治提供了方法和依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附件:1.临泽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

2.临泽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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