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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共临泽县委统战部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620723032/2023-0000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中共临泽县委统战部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9-27
是否有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委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负责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委统战部内挂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同时,加挂临泽县台湾事务办公室、临泽县政府侨务办公室;县委统战部内设办公室、民族宗教工作股、党派和经济社会联谊工作股三个股室,共核定行政编制6名,部长1名(县委常委兼任,编制在县委办),常务副部长1名,副部长2名,公务员3名。下属事业单位临泽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心,副科级建制,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副科级1名,其他3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3.1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68万元,增长23.6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发生了变化、临泽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23.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1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2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76万元,占83.69%;项目支出36.41万元,占16.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3.1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2.68万元,增长23.6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发生了变化、临泽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68万元,增长23.65%。人员工资发生了变化、临泽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5.82万元,支出决算为19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10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1万元,支出决算为1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3万元,支出决算为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0万元,支出决算为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6.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7万元,增长13.1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工资、津贴等支出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3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9万元,下降5.93%,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万元,下降5.9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6万元,增长188.24%,主要原因是培训场次和培训人数增加。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40万元,支出决算为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3万元,增长131.96%,主要原因是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上级调研、观摩增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3.40万元,支出决算为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3万元,增长131.96%,主要原因是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上级调研、观摩增多。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30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XX个,共涉及资金36.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6.32%。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41万元,执行数为36.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为: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县委统战部按相关要求,严格对各环节工作进行审批,确保项目资金预算到位、使用到位、落实到位。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指定专人对项目进行监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绩效指标,确保了县委统战部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但还存在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的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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