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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临泽县倪家营镇卫生院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620723027/2023-0007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9-27
是否有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 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3)、 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4)、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2.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 承担本辖区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提供并组织实施本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 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 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本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 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 对本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 、负责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3.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本镇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临泽县倪家营镇卫生院归口管理机构有西医门诊、中医门诊、中西药房、功能科、化验室、公共卫生科、发热门诊、新农合办公室、护理部、办公室、财务室、预防接种室、冷链室、健康宣教室等15个科室。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668.24万元,支出总计668.2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4.32万元,增加3.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各项专项经费补助增加。支出增加24.32万元,增加3.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各项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668.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3.04万元,占69.29%;事业收入205.2万元,占30.7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66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05万元,占85.9%;项目支出94.19万元,占1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为46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万元,增加2.7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4万元增加8.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5.58万元,支出决算为27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工资及社保费增加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年初预算数为13.85万元,支出决算为8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未将人员经费奖励金纳入决算

3.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7万元,支出决算为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决算数大于预算的原因为工会、福利拨款较预算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8.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4.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64万元,增长21.1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工资晋级晋档,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4.17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8、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他用车2辆为救护车,其他用车主要是运送病人及开展公共卫生服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核酸采样、送样、重点人群转运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决算数决算数增加2.65万元,增长119.9%,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核酸采样、送样、重点人群转运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进行核酸采样等工作用车次数增加,燃油费增加。较上年决算数决算数增加2.65万元,增长119.9%,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核酸采样、送样、重点人群转运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进行核酸采样等工作用车次数增加,燃油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绩效项目全部由局机关统一汇总,卫生院不做此项目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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